明年4月2-5日連休 明年起 兒童節全國都放假


中時 更新日期:2010/11/03 02:58 管婺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從明年開始,兒童節又可以放假囉!內政部昨天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相關條文,增訂兒童節全國放假一天,並將原住民族的豐年祭定為民俗節日,各民族可在各自的豐年祭放假一天。而由於明年的兒童節剛好是星期一,如加上四月五日清明節與周休二日,民眾一連可連放四天假!

恢復婦幼節放假日,是馬英九總統的競選政見之一。內政部為及早落實相關政策,並避免《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立法時程,影響相關單位與民眾明年作息,內政部已同步修正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明訂本次修正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

內政部指出,由於原住民各族的歲時祭儀屬各族文化核心,基於憲法肯定多元文化價值的精神,該草案也將原住民歲時祭儀(豐年祭)訂定為民俗節日,各民族也能在各自歲時祭儀日放假一天;而全國十四個原住民族的實際放假日,則交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族歲時祭儀習俗時節後訂定

內政部表示,自全國施行周休二日後,各種國定假日如剛好遇上周休二日,不會給予補假。不過,由於明年兒童節剛好是星期一,四月五日又是清明節,加上週末兩日假期,民眾等於在恢復兒童節放假的頭一年,就可以一次連放四天。

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法定放假的民俗節日包括除夕一天、春節三天、及民族掃墓節、中秋節、端午節各一天,共七天;再加上有放假的國定紀念日,總計有十個放假的民俗節日與紀念日。完成立法後,全國民眾一年中可享有一百一十五天的假期。

政府在民國廿年將四月四日訂定為兒童節,全國放假一天,藉此凸顯政府對國家未來主人翁的重視。不過,直至民國八十年,政府為減少休假天數,將兒童節與婦女節合併為婦幼節,逐漸讓過去這個專屬兒童的節日名稱變得模糊。民國九十一年,全國施行周休二日制度後,內政部再次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廢止婦女、兒童節放假規定;而經過內政部這次修正相關辦法後,國人久違的兒童節,將在明年四月四日正式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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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asia災後450天:瑪雅個別重建起跑(1)


本文摘要:中央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到那瑪夏視察,協同紅會、縣府等相關單位向瑪雅村民說明自力造屋的補助辦法:有建地並設籍在當地的居民以戶為單位申請,但無建地的村民卻只能望計畫興嘆:我們是局外人還是國外的?( 圖/ 劉瑋婷 )


Namasia災後450天:瑪雅個別重建起跑(1)  文/劉瑋婷 on 十一月 2, 2010


前言:


10月25日,中央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高雄縣政府重建會主任王正一率相關人員前往那瑪夏鄉了解災後重建進度,由鄉長陪同視察三民國中遷建用地、南沙魯村重建進度,並在瑪雅村內舉行自力造屋說明會,紅十字會賑濟處處長陳宗良也與會說明自力造屋的進度與修正後的計畫內容,以下為王正一、陳振川、陳宗良分別做出說明的紀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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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重建會主任王正一:


我手上有一個資料,我依照這個跟大家說明一下,怎樣的資格是可以來跟我們申請的。因為目前,會長(瑪雅重建會會長孫榮貴)手上有拿到90幾份的名單,這90幾份的名單我們必須要依照我們新的辦法,請各位再做一個補件的動作。


第一個就是說,要申請這個計畫,申請在民權平台上面蓋自己的房子,你必須要是那瑪夏鄉的民眾都可以,你只要在那瑪夏鄉,本身在民權平台上有自己的建地就可以了,我們是以戶為單位,如果你這個戶裡面好幾個兄弟都在同一戶,那你就要以戶來申請,如果是分開的,就分開來申請,用戶來為一個單位做一個申請,


比較重要的是審查資格我跟大家報告一下:


在我審查標準的第四項,在八八風災前,在山上有設籍,你有設籍在民權村這個地方,或者是你有住在那瑪夏鄉這個地方,都可以,這是一個要件。


第二個是說,你必須要有自己的房子,在那瑪夏鄉你本身有自己的房子壞掉了,或者是房子不堪使用,你希望在民權平台上面再蓋一間,希望來申請,你要有自己的房子,那怎麼確定你在山上有房子呢?你只要能夠提出來你這個房子的水費電費單就好了,你在這裡有房子,這個房子是你的,有你自己名字的水電單,我們就可以確認擬在山上有房子。


第三個就是,如果你是屬於租房子的,或是寄居在別人家的,就是沒有自己房子的就沒有辦法申請,這個要跟大家說一聲抱歉。


那第四項是一個關鍵,你有設籍,你之前的都符合,但是你在民權平台上要有自己的建築用地,才能夠蓋這個房子,如果現在這個建地可能很大,假設是大哥的,有好幾個兄弟怎麼辦?你們可以自己去做處理,你要自己做一些分割沒有關係,在災後分割沒有差別,申請者你必須名下有自己的建地才可以來申請,這個部份要請我們居民來了解,


如果你本身沒有建地,不能申請,但是你兄弟土地很大,他希望說兄弟都可以住在一起,那兄弟們商量一下,把這個土地做切割,讓弟弟的名下有自己的建築用地就可以來申請,這個部份就請紅十字會來幫忙,也希望能夠促成這樣的一個案子。


如果說你在災前沒有分戶,我們是以戶為單位,如果災前、實際上屬於獨立的家庭,譬如說大哥、二哥是分開的一個家庭,在山上是一個大家庭,但是實際上是分戶居住的,也可以向我們申請,我們會看個人狀況,斟酌去做了解,其實跟審永久屋有點像,但不大一樣,但是我們會盡量去做一些幫忙跟促成,


那這個時間,有一個時間性,要請大家幫忙,因為大家現在都已經將申請案送到會長這裡來,那現在要請會長幫忙,跟會裡面的幹部協助我們居民能夠依照我們現在新的規定附上你的戶籍謄本、自有建地執照的影本,還有電費單,這三項補齊了之後,請會長還有會裡面的幹部幫忙,趕快送給我們公所,我們這個案子是由公所來做蒐集,我們對於這個案子有相關的審查在第二頁,能夠讓我們的公所還有我們重建會能夠確認我們大家都有這些資料,因為這個行程比較趕,我們必須要在十二月底前完成送件,事關大家的權利,希望大家能夠幫忙,盡早完成補件。


瑪雅村重建會會長孫榮貴在王正一說明完畢後,詢問縣府,「我看這個標準的這個好像跟上次的有些不一樣,那因為上次在討論的時候,有關農地的部分,這部份關於旱地的農地是?」王正一回應,「農地是要蓋農舍,如果你本身符合這樣的規定申請建照,沒有問題,但是農地不夠大,是不能申請農舍。」


孫榮貴接著詢問,先前在中央重建會討論時,「旱地的部分,只要他取得農舍的資格,縣政府同意的話,這個好像NGO紅十字會也同意,都可以接受,上一次是王小姐有做這個說明。」王正一表示,農地若夠大,就可申請合法的農舍,但若原先在瑪雅村內的房子即是農舍,就不能在平台上再蓋農舍,但若確定農定可以合法申請設定,縣府也將會做適度的調整。


那瑪夏鄉民代表會副主席鍾榮發接著發言表示,希望縣府與中央重建會能夠清楚說明個別重建補助方案是否真的能施行,他直言,「你應該要明確的告訴我們,有權狀的九十幾戶,到底應該要怎麼做才能得到很快的處理的一個答案。」


中央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回應:


「其實,這個是走到這個階段,應該就是開始要執行,其實這個是一個很特別很困難的案子,我們總共為了這個專案,我們就開過五次會議,專案會議,再加上其他的會議也很多次,現在也還是列為專案在控管,我們稱為原鄉的專案在控管。


這個事情最大的困難是,因為大家是要待在原地,還好因為在山上你們有建地,所以這個部分用不同的模式來進行,最重要的是紅十字會他們有一個補助計畫,有這樣的一個計劃來協助在原鄉,而且它預算的話,你要等政府的錢沒辦法放在這個地方,鄉長也知道、會長也知道,所以錢最高到112萬,再來的話,就是資格審訂的辦法,紅十字會他也要把它的捐款還有它的董事會做交代,要明明確確的政府跟他們說ok,他們才去做,縣府終於跟會長跟代表一起討論,制定了這個辦法,將來至少有一個共識,因為從瑪雅村這個狀況,房子蓋好之後,也兼具有短期避難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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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與紅十字會賑濟處處長陳宗良。


紅十字會賑濟處處長陳宗良:


去年早先的時候,副執行長跟主任他們發現瑪雅平台這一塊地,一直在思考要怎麼做,後來他們跟紅十字會請託,希望我們能夠幫忙,所以我們後來就特別為了這個部分,提出所謂的個別重建補助辦法,所以坦白說,這是特別為了這個地方來設立的,


我們全部預算只編120戶,瑪雅這邊101戶,那其他縣市包含南投、嘉義、高雄、屏東、台東,我們還是開放,但是不是很高調的,因為我們是特別為瑪雅這個地方想這個辦法來做,所以一路上其實,因為我們參與整個的協調,光這個辦法的擬定,真的花很大的功夫。


因為剛剛副執行長特別強調,其實這筆款項裡面都是紅十字會的善款,所以我們當然有我們責信上的壓力,所以換句話說,如果我們不按照這個辦法執行,那麼捐款人就會質疑:為什麼特別獨厚瑪雅平台?所以我們必須要跟外界的人說明,因為瑪雅村這個地方,它特殊的一個狀況,而且土地是建地是合法的,所以種種這些情況下,紅會當然義不容辭的協助行政院這邊、縣政府這邊來提供這樣一個辦法,所以請鄉民的特別包涵、諒解,這是一定有時程上的壓力,因為這筆錢很多人都在等,


我們坦白跟各位說,剛剛從民族村那邊過來,我們的同仁早先一直在服務,因為他們沒有遷到大愛,住在那邊,那他們也在問說有沒有其他辦法跟相關的補助,其實我都還不太敢講,因為我們都還在思考未來整體的預算就是這麼多,究竟我們要怎麼處理。因為原先我們已經答應副執行長這筆款項把它focus在瑪雅平台的個別重建,所以我一定要強調,這是自力的個別重建辦法,所以請各位自力重建,


換句話說,我們也知道112萬不足以蓋這個房子,可是因為這是一個特案,是一個補助的情況,協助你在你自有的土地上面重建自己要的房舍,所以這個精神是在這個地方。


在王正一等人做出說明後,瑪雅村民也提出疑問:


剩下的80幾戶是局外人還是國外的?


(居民發言)有幾個也是做參考。剛才我們就副座、主席、會長,這個就定案,那我就講其他的。因為我們這個部落算是有條件的安全?(陳振川、王正一回答:這邊安全堪虞)那剛才我們副座也講,目前有九十幾戶願意自力造屋,那我們還有八十幾戶,我不知道政府是把我們這八十幾戶當作是局外人還是國外的?


我這邊要講的就是說,這邊沒有土地的,能不能比照我們小林五里埔,由政府徵收土地讓他們有這樣的地方去住,我們遷上去是有地的遷上去,沒有地的還是在這裡。我們中央跟地方政府都在這裡,你們就行行好,幫我們徵收一塊土地,讓這些沒有土地的比照五里埔有這樣的一個避難的一個地方,也可能是未來要住的地方。


第二個,剛才我們紅十字會講了這麼一段話,第一個,我本身也滿感慨的,我不知道是說原住民非原住民的區別啦?為什麼原住民只能編到112萬,而其他別的縣市其他地方可以有這麼好的規劃,讓他們可以住更好的地方?其實我們這邊村子裡面我剛才也提到有人想要往上去住,但是沒有土地,所以我剛才提到是不是沒有地的可以有我剛才說的那個方式?能不能真的也把我們看作是台灣的第一順位,不要把我們分開,因為非原住民的有這麼好的機會,那這個原住民就是用這個專案,辛辛苦苦找到的這個方案,來把我們找出這個空間。


王正一表示,112萬並非針對瑪雅村而設計的金額上限,而是紅十字會針對這項補助辦法,全國性的標準皆為此。另外,針對瑪雅平台上沒有建地的瑪雅村民,是否也能有永久屋居住,王正一說:


「我們原本縣政府就有規劃永久屋,永久屋的申請方式跟自力造屋一樣,自力造屋的話,因為你們還住在原居地,你們不願意離開,而且希望住在自己現在的房子,你另外找土地再蓋一間,那個是由紅十字會來協助的。


要住進永久屋,那個狀態是,你的房子不能住了,你要到我們指定的方式離開,所以這個狀況環節不同,剛剛跟各位提到的,我也很明白跟大家講,這個不是政府不願意幫忙,而是我沒有辦法這樣處理,這是全國,你要住進永久屋,表示你原來的房子區域危險,我們希望你離開危險地方到我們認為安全的地方來安置,那如果大家的決定目前是我要留在這個部落,雖然它危險但我要留在原本的房子,那這樣我們就很難另外幫大家徵收土地,再送你永久屋,這沒有辦法,這是法規的限制也是困難處,所以才會有紅十字會就地重建的這個方案。


如果我們瑪雅村的朋友覺得你現在的考慮你想要離開,我們現在有幾個基地,距離最近的是杉林永久屋,我們現在要蓋第二期,錢也都已經審結完畢,只是在我們5月31號之前,都一直沒有瑪雅村的朋友跟我們說希望再來申請,如果村裡面大家還有這樣的申請,那讓我們知道有多少來,我們再來做這樣的幫忙。」


瑪雅村民林民傑再度詢問,瑪雅平台上有60公頃的土地是安全的,「既然我們這邊是安全的,也在我們這邊做永久屋。」王正一答道,永久屋政策「談很久」,高縣能夠設置永久屋基地的地點,小林以上的道路嚴重毀損,遇雨就中斷,考量永久屋不能設置在道路易頻繁中段的地區,希望鄉民體諒。


陳振川接過麥克風說:


「到現在為止,紅十字會的錢也用完了,展望會的錢也用完了,甚至還差一億多,所以現在政府還要想辦法,政府不能出這個錢,政府只能出公共設施、道路的錢,因為這個房子等於是免費送給我們受災的民眾,假如是政府出錢去蓋房子,依據國有財產法的話,它一定要具有對價關係,一定要去賣或是租,而且那個租金還有一定的價格。


現在有好幾個基地都沒有人認養的,現在就是政府透過921的震災基金會再跟它要基地補助。愛國蒲基地,高士,還有嘉蘭村的西側,還有幾塊地都是很辛苦的去協調,後來法鼓山等等的去幫忙,像這個愛國蒲的基地,台東縣的黃縣長還親自跑到紅十字會去見他們陳長文會長,說能不能幫忙,把它分析一下,他(陳長文)說,我們如果能幫忙,除非其他基地有狀況,前面還有四個基地。


基本上善款的話,其實老實講,到底了啦,今天剛剛發生那個颱風,很多人也是被土石掩埋啊,那他說要政府給我一個地方住,那你怎麼辦?我們還有一個莫拉克條例,那個時間大家願意把善款捐出來,你現在問問紅十字會展望會,你現在要去募,來幫忙台東的那些土石流的災民,可不可以募到很多錢?我看不見得那麼容易,因為這個天災已經經常化,愈來愈頻繁。


莫拉克這個房子,都是NGO蓋的,所以它可以送,今天如果這一批都是政府蓋的,政府送的,那沒完沒了。只要任何未來只要有天災風災淹水等等,他就說你可以給他們房子為什麼不可以給我們一棟房子,那就是次等公民?所以你這樣做的話,那以後大概全台灣沒有一個政府有辦法兼顧到這樣的事情,我們莫拉克完了之後,甲仙地震,他們就不可以引用。


凡那比的這個颱風,很多立委想把它掛到莫拉克裡面來,他(居民)也是有一些損失啊等等,除非立法院通過,不然他也沒辦法進來。所以,我們其實公務人員在這邊,甚至慈善團體,它還是有一些做事情的依據,它要對它的捐款人、對它的董事會要負責,公務人員你處理不好的話,監察院會來找麻煩,立法院有意見、上面檢調單位等等都會有意見,所以這個為什麼要按照程序來做,


但是我剛剛講,最實際的問題,假如那時候開放申請的時候,你就趕快申請,其實憑良心講,我們現在感受到愈來愈多人想要申請,像來義他們現在遷村,後面這個房子也都還找不到錢蓋,心裡會改變啦,因為環境的變化,但是問題是有沒有那麼多的資源一直可以提供。


陳宗良補充說明,112萬的補助其實是特別為了瑪雅村,「我前兩天才去阿里山,南三村我們做完了補助,各位很難想像,三個村我只補助兩百多萬,為什麼?因為只補助屋頂,我只補助屋頂的鐵皮,那個才叫做自力重建,因為我們只補助東西,讓他們自己去建。」


同時,陳宗良也提到,當初中央重建會找上紅會時,紅十字會在當時的預算的確有困難:


「第一個,預算有困難,我們最早的時候,我們最早是收到101戶是紅會,116戶是世展,所以我們就把這101戶訂了112萬,我們剛剛特別強調是補助計畫,不是重建,如果是重建,就按照重建辦法,就會像五里埔這樣,剛剛副座、主任都解釋了,換句話說,每一套方法都不一樣。紅會每一筆捐款,理論上錢都要花在刀口上,如果這個房子不是因為八八水災摧毀,我就不會去重建,理論上是這樣,因為這個是善款。


既然是善款,你的房子是好好的,為什麼要幫你重建呢?這不符合善款運用的原則,但是,因為在當時,瑪雅平台它特殊的環境、種種狀況,所以那個時候陳副執行還問我們可不可以用農村再造的方式來幫忙?已經在當時就已經提出很多方法來跟我們協調,希望我們能夠幫忙。剛剛副座也特別提到台東縣的縣長,他的確是兩個月前到紅會來拜會,兩塊基地,一塊是愛國蒲,要的也不多,這裏我們編了一億,他問我們,如果這裏我們沒有動,可不可以先給他們,因為他們那邊急著要住。


但是我們已經承諾這邊,所以這筆錢我們還是要協調,而且也一直再協調,我們還是要跟各位村民,這112萬是補助計畫,不是重建計畫。」


現場同時也有村民表示,雖然與兄長同戶,戶口也仍在一起,但因為家庭空間需求,必須在村內賃居,擔心是否無法申請自力造屋。王正一表示,若未分戶,但有建地,實際上也是各自居住,村民附上租屋證明等相關文件後,送交縣府協助處理。


第一部份的會議主要針對瑪雅村個別重建做說明,王正一希望村民能盡速補件,交給瑪雅村重建會會長,由會長轉送給縣政府,希望在十一月中旬前就能完成。


後記:除討論瑪雅村個別補助重建方案外,該場會議另討論其他重建事項,將有後文繼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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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拿著現場發放的補助辦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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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雅村民提出,同一戶但獨立居住,且有建地是否可申請自力造屋。


當天現場發放的個別重建辦法如下:


1


11


12




  • Facebook 


為何政府不能出這個錢??? 說道:




「到現在為止,紅十字會的錢也用完了,展望會的錢也用完了,甚至還差一億多,所以現在政府還要想辦法,政府不能出這個錢,政府只能出公共設施、道路的錢,因為這個房子等於是免費送給我們受災的民眾,假如是政府出錢去蓋房子,依據國有財產法的話,它一定要具有對價關係,一定要去賣或是租,而且那個租金還有一定的價格。…」為何政府不能出這個錢??????
請參考:(1)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前項土地為公有或公營事業機構所有者,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得無償提供土地使用權,供政府或經政府認可之民間單位興建房屋安置災民…。」(2)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九條:「經政府認可之民間單位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興建安置災民之房屋不足時,由政府興建重建住宅提供;其提供方式,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重建推動委員會核定內容辦理。」
今天會有這個窘境,是問題的開始,問題在哪?請大家想想……



讀者甲 說道:




生活重建中心是中央政府與NGO的事,
不關自主管理委員會的權責


quote本部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九條規定:「中央政府應於各災
區(鄉、鎮、市)設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提供生活心理就學就業及各項福利
服務,前項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訂定「莫拉克颱風災區生活重建
服務中心實施辦法」,已於98年9月7日發布實施,並據以訂定設置生活重建
服務中心計畫,計畫期程自99年1月至101年12月31日止。
(二)服務內容:
(1)心理服務:提供心理諮商輔導及協助醫療轉介。
(2)就學服務:協助學生就學扶助及輔導。
(3)就業服務:協助失業者申請失業給付、參加職業訓練及推介就業等服務。
(4)福利服務:對老人、兒童及少年、身心障礙者、變故家庭、單親家庭、低收入
戶、原住民或其他弱勢族群之生活需求,提供預防性、支持性及發
展性之服務。
(5)生活服務:協助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及促進地方產業發展。
(6)其他轉介服務:提供法律、申訴、公共建設、產業重建、社區重建、藝文展演quoted


自主管理委員會管的是自主管理:自己出錢的事,自己的社區人與事,自律的事



記者請公道 說道:




提供災民家具似乎造成父子騎驢的矛盾
記者應該要有其判斷~
光是批評
指責NGO要溝通其實不公道~
大家或許不知道
光是要確定戶數名冊
就已經很難
遑論根本不知道災民現居住在何處
要召集誰溝通?如何溝通?
不要認為NGO萬能
那是不可承受之重~~
當然~NGO募集善款
要受到社會大眾監督
但是多一點鼓勵少一點挑剔
他們會做得更好!
對記者不敬之處
尚請見諒~



鐘聖雄 說道:




您好,不管您是誰,先說了我不公道,再要我見諒,對我來說恐怕也是不可承受之重。


我在文章中已經提了,慈濟作法與紅會作法不同,但不管怎麼作,卻都還是有人批評…即使我對此有我自己的想法,但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出現在報導中,因為這是報導文章,不是評論文章。我除了轉述居民期待有更多溝通、選項之外,也訪問了紅會的人,最基本的平衡都作了,不褒也不貶,如果還不符合您期望的話,恐怕我才要斗膽請您見諒。


至於「溝通」很難、找人開會很困難這件事情,我知你知,甚至獨眼龍也知。事實上,我相信溝通永遠都很困難,紅會有這麼多年的經驗了,一定了然於心…


那麼,既然大家都知道溝通的難度並不亞於救災重建,紅會是不是要乾脆在向社會大眾募款之前,就因為可預見的困難所以乾脆不作呢?事實是沒有,所以我認為沒有人可以在發生問題之後,再搬出這一點來當藉口;否則,紅會最初就不應該向大眾募款,這是最基本的道理。


我再說一次,批評與謾罵不同,這是基於事實基礎之上的言論,目的是盡量避免我們以後再犯相同的錯,並讓我們有所成長。如果批評的話聽不進去,那我認為NGO乾脆也不要幹了,因為一個組織(或當中的成員)如果沒有打算要讓自己一路變得更好,只是為了滿足虛榮、贖罪心態,想聽取最大的掌聲與喝采,那根本就是社會資源的騙徒,也會是社會之禍。


最後,我想說,這篇文章從來就不打算挑剔什麼,如果您還是覺得我的文章、留言過於刺耳,或有什麼不敬之處,我也只能請您見諒。


 


 


蘇花慘案 雞農附身喊痛求救「埋得淺」


聯合 更新日期:2010/11/03 09:45 記者廖雅欣、王燕華/宜蘭報導


「痛,沒人來救我,好痛」,在蘇花公路失蹤的雞農許枝榮,前晚傳出附身在宜蘭縣五結鄉一名高姓雞販身上,指示他和妻子在145到149公里處岸邊,「埋得淺淺」,要親友快點去救他們。



縣消防局副局長徐松奕昨天獲知,覺得非常訝異,已要求海巡人員在沿線搜尋時,要特別留意,不過昨天並沒有發現。



高姓雞販的親友表示,高曾到許枝榮的雞場抓過雞,但和他並不熟。前天晚上八時許,他工作後返家,在小貨車上面突然發作,用力猛踩地板,「踩到小貨車都要翻了」。



他之前也有過類似經驗,家人直覺被附身,趕緊把他帶到家中三樓的神明廳。記者到場時,只見高姓雞販頭不停搖晃,左手撫著心臟處,一直喊痛,右腳仍舊不停踏地,用力之猛,在一樓都聽得一清二楚。



記者也和附身者對話,問對方是誰,他自稱是許枝榮,還說21日和妻子林金珠確實上了創意遊覽車,沒想到車子出了事,他和妻子林金枝「抱得緊緊」,順水漂到蘇花公路145到149公里處,被埋在岸邊很淺的地方,要家人或好友快去救他,「喊一下,我就會出來」。至於創意遊覽車的下落,也肯定的說「不在水裡,在陸上」。



高姓雞販被附身時間長達兩個小時,家人擔心他身體承受不住,問對方「要不要到大廟處理?」並擲出允杯後,對方原同意下樓,卻又止步不肯。



高家人聯繫到許枝榮的兒子,但是對方還沒趕到,高姓雞販突然恢復清醒,有說有笑,但對發生過的事已沒有記憶。



「雞董」附身的消息昨天傳出,救難人員也非常驚訝,有人懷疑人怎麼會向南漂,而且離事故地點差了30公里;但也有救難人員指出,寧可信其有,應朝指示的方向找找看,也許有發現也說不定。


「台塑志玲」有孕! 23日嫁柯賜海


TVBS 更新日期:2010/11/03 11:32


最近似乎很流行閃電結婚,抗議天王柯賜海這個月23日,也要結婚了,對象是有「台塑林志玲」封號的台塑生醫業務副理張美丹,2人被週刊拍到甜蜜吃火鍋的照片;柯賜海上午大方帶著未婚妻出面,說兩人8月29日認識,上個月中他已經求婚,只是在記者面前不小心說溜嘴,原來女方已經懷孕了呢!



摟摟抱抱,小倆口超甜蜜,男主角還是抗議天王柯賜海,十指緊扣曬恩愛,女主角叫張美丹,是台塑生醫業務副理,仔細看看柯賜海即將結婚的夫人,跟志玲姐姐還真的有些神似,眼睛部位相似度最高,比今年54歲的柯賜海小13歲,兩人8月29日認識,柯賜海10月中就求婚,閃電結婚,原來已經有了愛的結晶。


秀出一張張甜蜜照,講到兩人相知相惜的經過,柯賜海眼泛淚光。


張美丹外型出眾,同事都稱它是台塑林志玲,現在要嫁柯賜海,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不過感情來了,誰擋也擋不住,連路人都來道賀。


一個是曾經有過坎坷感情經歷的美麗熟女,另一個是街頭抗議天王,兩個人的配對,有人戲稱是美女配野獸,不過對當事人來說,她們各自從對方身上,找到自己要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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