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42期照顧服務員班」之學科課程的最後一天,經過八天密集的訓練後,下周起即將走下坡了,其一連五天的醫院及居家實習,就會進入最後(12/1-2)兩天的回覆試教了。


看著一期期的班隊學員們,在緊張忙碌又緊湊的過程中逐結業,然後順利投入職場服務,心裡就感到很踏實與欣慰。這110小時的訓練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或許大家感受不一,但站在培訓單位的角度,則相對壓力卻一直都存在著,因除了要帶領班務進行外,同時還得應付許多表報、評鑑、標的等作業,這要是沒有三兩三,還真無法上梁山內...


下午我們「服務組」拿給我看一份縣府預訂自明年度起,又要把訓練時數加長的企劃案,從核心課程62小時加到68小時、又臨床實習又要由原38小時加到46小時(居家實習增為兩天),這樣總共又加了14小時為124小時,當看到這樣的訊息之後,不免替我們服務同仁的工作壓力感到憂慮,同時也對相關經費的負荷緊張不已。


因畢竟勞委會職訓局補助的款項是有限的,並不會因訓練時數增加,就會多給予經費補助開辦的;且明年度縣府又要增開班次,如係再由本會獨家承攬其委辦業務,那勢必將有一番挑戰了。而講到這裡就有氣,都已經是今年度的最後一班了,可是連一毛錢都還沒拿到,加上居家中心下半年服務費部份,這兩項已經把咱們會裡的周轉金,甚至基金都拿出來墊了,再不核撥下來可就要喝西北風了。


沒辦法,這就是承接政府工作的無奈呀!還好我們的服務個案還沒有很多,如果哪天成長到像省分會七、八百案時,那可就糟了。所以說勒,如果非營利組織要是沒有充裕資金可以周轉的話,是很難去招標政府之委託方案的,因這有可能周轉不過來而卡死了。


樓上剛下課,我先來去把「小銀公務車」給移回來,唉...這同樣也是沒辦法的事,誰叫我們沒有像南投那樣的寬廣的會所空間呢。。。


 


社福機構盼消費券可抵稅 鼓勵民眾做公益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8/11/21 00:05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20日電)社會福利機構今天肯定消費券政策,並認為獲贈消費券後,若能開立收據供抵稅,可提高民眾捐助誘因;也有社福機構表示,若消費券可存入銀行換現金,會更具實質作用。


政府預計農曆年前發放每人新台幣3600元的消費券,總統馬英九呼籲有較佳經濟能力的民眾可把消費券捐給社福機構。不少社福機構已開始討論如何勸募消費券及如何運用等事宜。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資源發展處代表陳雅惠今天表示,消費券是許多人的意外之財,卻是弱勢家庭孩童與棄兒的救命錢,以奶粉為主食的嬰兒每月需 2罐奶粉,3600元可買 6、 7罐奶粉,可讓一名嬰兒吃 2、 3個月。


她建議政府注意消費券發放的執行技術,例如隔代教養家庭孩童的消費券可能被父母領走,讓阿公、阿媽領不到,或收養家庭在未完成收養手續前領不到。


人安基金會組長吳婉蘭說,基金會 9個平安站每天提供街友與社會邊緣人2餐,每餐約有400多人來吃,每人每天約需35元,3600元可給約100人吃1天,但各平安站服務的弱勢者約1成到2成沒有身分證,或因長期流浪身分證弄壞、或被拿去當人頭、或留在親友處,又沒有戶籍地可重辦,寄籍戶政事務所重辦又要罰款 600元,希望在技術上能解決這些問題。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宣廣組長陳怡如肯定消費券政策,希望民眾可以拿消費券購買育成的 4家庇護工場商品,包括台北洗車中心、蘆洲天然食品、五股鄉印刷與烘焙等,都有 NGO(非政府組織)營業登記,可開立發票。


心路文教基金會公共事務部主任鍾榕榕說,消費券對社福機構有正面幫助,若消費券捐贈能抵稅,誘因會更大;心路幫助的是心智障礙孩子的復健、特殊教育與就業,服務不以發放物資為主,如果消費券可讓社福機構存入銀行換現金,會有更彈性的實質作用。


台北南區家扶中心督導郭麗娜認為,消費券對家扶扶助的家庭生活消費會有幫助,但教育費、安親費、醫療費用、水電費不能支付,有點可惜。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對消費券也有期待,內部已經開始討論如何鼓勵大企業學習官員帶頭捐出來,使3600元可發揮乘數效果,展現社會關懷。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政府舉債發消費券,會排擠社福經費,建議政府還是要縮減外勞政策、引導企業轉型以提供更多就業機會、改革稅政、增加社福預算,才能根本解決問題。9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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