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整天都在外面,先是到大社接王媽、貴惠、菊英等教練前往旗山,協助惠淇針對『第41期照服班』學員們作回覆試教;隨即同福哥、彥諭、安麟等教練進入六龜鄉『扇平溪域 (三合橋上游) 』,要針對紅十字會救災隊第三大隊即將訂本月15 -16天,依年度計畫使舉行定期「在職訓練」進行場勘及接洽事務,以利在後天晚上所舉行幹部會議之研商。


而下午則利用返程後,代表蔡會長主持該訓練班之結業式,並依例代為表彰傑出服務之學員,感謝大家在這段期間裡,對班務順利進行的協助。在應邀談話中,個人對於各員均能勤奮學習並堅持到最後表示敬佩,同時也對許多學員贊同我紅十字會「博愛、人道與志願服務」宗旨,申請加入本會會員;或者支持本會「紅十字義賣運動」盛情捐助之熱情,表達誠摯的感佩之意。


我告訴所有即將結業的學員們,長期來本會依會法所定之任務,致力於輔佐政府從事各項減免災難之服務,而也在歷次災害侵襲期間,積極協助從事各項備災救災與賑濟服務工作,就像是今年7-9月颱風肆虐當中多次動員人力及物力參與,在在表示紅十字會在人道救援議題上的努力與作為,甚至就連平常的急難救助與各項防災教育,同樣也是盡力在為需要幫助的人,奉獻一己之力。


當然這些支持的力量,平常係來自全體國人同胞對我們的期許,而也因有許多民眾、以及接受本會訓練或服務,甚而是直接參與服務陣容之會員、和志工夥伴們的鼎力相助,才能讓紅十字會得以化為更具體的行動,一同關心我們的社區鄰里,一起去協助社會弱勢改善生活及增進安全。


因此除了感恩所有善心大德所發揮的大愛精神外,更期盼全體學員在學成之後,也應持續貢獻所長,在行有餘力的時候,多給予本會關心指導;又將來在職場上有碰到困難,需要我們從旁提供諮詢的話,也請不要客氣。所謂一日接觸紅十字會,則終身都是紅十字會之友;而有苦難的地方、就有紅十字會;而有紅十字會的地方、則有愛與希望,願此同大家共勉共勵之。


整理完照片後,看到酷爸那→〝不要生氣啦~〞之留言,正所謂『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但要能記取一二,則足矣!』其實這道理我懂,也經常拿來自惕。人生道路上總有坎坷、不盡人意的時候,我們沒辦法要求十全十美,樣樣都可以順著我們的意思去做;只要心中能體察那『心中有事世間小,心中無事一床寬』,相信定能有所釋懷吧!


謝謝酷爸喜歡我們"最最努力~〞,不過我們絕對沒有自抬身價,就像今天我同福哥他們講的,能夠放下手邊既有的工作,專程為了救災隊的年度計畫能順利執行,特別犧牲時間跑到那麼遠的地方去場勘,如果不是為了組織的持續發展,誰能夠這樣甘願奉獻呢?又不是為了讓訓練更有效益,使順應可能任務的需要,又有哪個傻蛋可以如此付出的?


那天之所以會生氣的原因,係看到有人不要不緊,甚至說是玩玩就好不要太認真,加上耳傳有人對兩隻賣命的潑猴,如此拋頭顱、灑熱血為貫徹「組織服務目標」,想盡力協助提昇其安全服務能量之際,卻遭致冷眼批判其使命用心,直覺得很不值得;又也為此讓許多過去的好同事們,見到我們就好像見到鬼一樣,感到不可置信。


試想誰不想當好人,又有誰不想好好的過日子,我們又不是真的傻到要浪費自己的青春年華,去盡搞一些根本不是人幹的工作,如做得好,人家認為是應該的,做不好,則在背地裡罵得要死,連一杯羹也沒分到,這到底招誰惹誰了。


又個人所發表的黑白寫,有絕大部份都是在讚美他人、擁護組織,僅少數幾篇確實有一些讓自己理虧對號入座的當事人→看起來不太順眼的字眼話語,但我們又何嘗希望這樣呢?那是因為溝通管道確實有問題,而就算當面陳述了,還是無法被重視,老是用規定來塘塞,這樣會有協調的空間嗎?


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跟上頭激氣的文章,主要有三個時期,而也都跟救災隊之運作有切身關係。一是去年爭取隊員接受EMT-1訓練補助款的事、二是為了幾位隊員總會沒有發給急流救生證、三是為了要支援南投會館落成演練及興辦陸域救助類訓練情式,而最近則是為了教練換證老是被退之事,害得隊員們人心惶惶的。


這幾樣都跟隊員間的服務安全、與執行士氣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如果今天總會要是不找我去當這個大隊長,或許這些事都不會發生;但既然叫我當了,就應該給予全力支持,而不是要我們在第一線當砲灰,請問我們到底是在幫誰做事啊?又對我們辛勤的配合作業,到底給予了多少奧援呢?如果只是『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那乾脆請講話的人自己來做,體會一下便知道。


我和阿忠和所有弟兄姊妹都是一樣,在救災隊裡都是志工,總會也沒發給我們新水,有必要這樣嘛!我算過光是一年下來,為了執行救災隊的業務,我們投入的時間精神、金錢體力難以估計,請問我們長官知道嗎?為了把弟兄們的情感拉在一起,我們需要費多少心思,又要讓他們的家人安心,又得傷透多少腦筋?這些我們高層是否關心過嗎?又為了隊員執行任務有保障,我們必須替他們爭取相關福利資源,這些主權者又曾真的在意過呢?


我們既然被賦予為一隊之長,就應當本著於職責所在,可以自己解決的,我們也不敢驚動大家,正因為有些事情,是要透過上級一起來面對正視的,我們才會大膽提出。如果連您們都沒辦法協助改善,那我們有甚麼立場在幹下去呢?還有甚麼臉來面對我們得好兄弟呢?


長官啊長官,有些話講白了,自然有所殺傷力;但不講個出來,則有人根本無法理解我們的痛楚。今天我和老猴所在意的,是當權者是否真正重視並體察落實服務的需要,要是大家都要打哈哈,得過且過的話,說實在的我們也不想當壞人了,請求酷爸行行好,就讓我們知難卸退吧!



 

兩會四項協議正式簽署 往三通邁出一大步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8/11/05 00:05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四日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今天簽署空運、海運、郵政與食品安全四項協議,雖然簽署儀式只有短短二十分鐘,卻是推進兩岸通商、通郵、通航大三通重要的二十分鐘。


陳雲林來台參訪五天行程,今天是重頭戲。兩岸兩會最高負責人花了一個半小時,交換第一次簽署的週末包機與大陸觀光客來台兩項協議的執行結果,敲定四項協議文本,還談到了第三次江陳會的議題規劃,與國際金融海嘯對兩岸的衝擊與未來因應。兩岸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都在他們的對話中。


江丙坤開懷地向中央社說,「不能說是完全實現大三通啦」,定期航班還要再等半年;通商也還沒有完全開放,只能說走了大半路。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包括通商、通郵、通航的大三通至少已經邁出一大步。


四項協議正式簽字不到三小時,海基會網站上已貼上四項協議的文本內容。不少眼尖的人發現,公布的文本裡,並沒有簽署日期。


事實上,根據1990年兩岸紅十字會在金門簽訂協議的模式,雙方對於文本的處理包括名稱不用「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也不用「中國紅十字總會」,改用「兩岸紅十字總會」;簽署人以個人名義具名,文本上沒有具體職務名稱;對於簽約日期,「紀元」做空白處理,只簽日期,各自拿回文本後,分別填入各自的紀元計算方式,換句話說,台灣會在日期之前加上「中華民國」,大陸則直接使用西元。


雖然當時海基會與海協會尚未成立,但由於金門協議是兩岸首度有官方授權組織簽署正式協議,日後兩岸兩會在處理文本時,也就一直依循這項慣例。今天江陳簽署的四項協議文本中的落款,也採取同一模式。971104


【聯合報╱何振忠】2008.11.05 03:39 am



繼一九九三年辜汪會談在新加坡簽署四項協議後,時隔十五年,江陳會終於接上辜汪二老遺志,在台北簽署四項新的協議,讓兩會的協議可以繼續為兩岸搭橋。


兩岸兩會當初的設計構想,相當程度的模仿統一前的兩德,希望透過無數的事務性談判和協議簽署,解決人民交流所衍生的問題,同時累積彼此的善意,等水到渠成,再談政治上的分合。


台灣人民最在乎的對等、主權,其實就隱含在這些事務性協議當中,當兩會在國際媒體前交換協議,也就彰顯出主權對等的形式。當這些砌橋的「磚塊」成百上千的堆疊後,兩岸關係便益加鞏固。


昨天簽訂的四項協議包括空運、海運、通郵、食品安全,為兩岸建立新的里程碑;但這四塊新磚,卻足足延宕了十五年,不可謂不曲折。


回顧這段歷史是有意義的。兩岸分隔後簽署的第一份政府授權民間的協議,是兩岸紅十字會一九九○年在金門簽訂的金門協議,以解決偷渡客遣返問題。三年後,一九九三年辜汪會談在新加坡簽署文書查證、郵件補償、兩會人員交往、辜汪會談等四項協議,也是解決兩岸人民交往的實務性問題。


原本預計兩會可以繼續在台商投資保障、司法互助等議題陸續協商簽訂協議,卻因李登輝訪美、飛彈危機、兩國論、政黨輪替等等政治因素,一拖,就是十五年。


台灣的民主,應該是可以和兩岸關係並行不悖的。政黨輪替,不必然就要斷送兩岸交流與關係正常化。可是從張銘清被攻擊到陳雲林來台,綠營的嗆聲內容一成不變,還是十幾年前就用爛的「賣台」大帽子口號,如果回頭細看這十幾年來的歷史,兩會的協議有哪個能夠賣台?反倒是陳水扁家族不斷被查出將大筆資金匯往國外,恐怕更符合「賣台」的定義。


羅馬城不可能是由上往下蓋的,兩岸的橋梁也當如此。綠營的意識形態如果不願搭橋,至少不必拆橋;真要拆橋,手段起碼也要長進。



【2008/11/05 聯合報】


http://tw.myblog.yahoo.com/smile-kai/article?mid=12063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   原民歌   紀念臺灣光復 http://uukt.idv.tw/cape7/ma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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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      (願和你一起分享)


 


從前有個書生,和未婚妻約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結婚。


後來,未婚妻卻嫁給了別人。書生受此打擊,一病不起。


家人用盡各種辦法都無能為力,眼看書生奄奄一息 ...


這時,一游方僧人路過,得知情況,願意點化他。


 


僧人到書生床前,從懷裡摸出一面鏡子叫他看。


書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女子一絲不掛躺在海灘上。


一人路過,看一眼,搖搖頭,走了。


又一人路過,將衣服脫下,給女屍蓋上,走了。


再一人路過,挖了個坑,小心翼翼把屍體埋了。


疑惑間,畫面切換....


書生看到自己的未婚妻,洞房花燭,被她丈夫掀起蓋頭的瞬間...


書生不明所以。


 


僧人解釋道那具海灘上的女屍,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


你是第二個路過的人,曾給她一件衣服。


她今生和你相戀,只為還你一個情。


但是她最終要報答一生一世的人,


是最後那個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她現在的丈夫。


 


書生大悟,唰地從床上坐起,病癒!


 


幾年前,初戀的愛人去世時,我痛不欲生。


有朋友用這故事開導我,讓我釋懷不少。


也許,她來這個世界上,是為了圓我一片情吧。


她做完了她想做的事,就走了。


後來,我都用這個故事開導身邊的朋友。


 


緣這個東西,是最不可思議的。


電影 '不見不散' 的主題歌這樣唱:


 


'這世界說大就大,說小就小。


就算是我們今生的約定,也要用一生去等待 去尋找 ... '


緣分這東西不可強求。


該你的,早晚是你的;不該是你的,怎麼努力,也得不到。


但無論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要絕望。


不要放棄自己對真、善、美的追求。


 


人生的價值,在某種意義上講,就是愛和被愛。


當真愛來臨,就成熟了。


隨緣............


 隨意...........


  隨遇.........


   隨喜.........


 


我很在乎你是我的朋友,很珍惜 很珍惜你。


我不常打電話給你... 並不表示... 不想理你,而是怕吵到忙碌的你。


可是我常常寄不錯的 mail 給你,


代表著每一次緣份傳遞 ,因為我一直在乎你。


 


懂得『珍惜、知足、感恩』,就擁有了生命的光彩。


在我內心裡,有著一份感覺  感動與感恩之情。


此時此刻腦海裡出現你的影像,


讓我想要和你一起分享這一篇文章,


因為你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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