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露臉 週四起又有雨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5/31 08:4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31日電)中央氣象局今天上午解除大雨特報。氣象局表示,因鋒面南移,多數地區陽光將露臉;不過,預測週四起又會降雨。


氣象局說,隨著鋒面逐漸往巴士海峽移動,中部以北、東北部、東部地區及離島的天氣會變得更穩定,雲量雖偏多,但逐漸有機會見到陽光,南台灣有陣雨,時間都很短暫。


氣象局預報,各地氣溫回升,白天高溫約攝氏28至29度。


氣象局預測,6月3日(週四)鋒面又將北移,各地降雨機率再提高。990531




上圖】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20線老濃溪〝桃源鄉生活重建支援中心〞」99/5/275/29工作日誌裡の照片檔~


一早把〝昨個兒の照片有三小段之影音檔,予隨手串聯〝上傳分享〞大家卓參之~;另把『台20線老濃溪〝桃源鄉生活重建支援中心〞』所E回來の『5/275/29之工作日誌』給印出來呈閱 (不過好像還少了24-2628四天份內)。其中就所呈現照片之部,特別也掃瞄同格友們知悉参考,讓大家曉得山上駐點同仁の辛勞...


該日誌裡有提到有關→莫拉克風災新聞網29來電詢問:↙







1)復興村有人沒有東西了,請問紅十字會的東西何時才可以發放?


2)就勤和村以上的村莊,有許多小部落,但離村的活動中心有一段距離,那這些人如果沒有東西要怎麼辦、他們是無法到達活動中心的!那物資的存放是否可以增放於那些部落?


3)因為勤和村目前的備災物資存放地點為活動中心、為開放性的空間,造成村長不敢將其物資(鄉公所發的米)放於該地;且活動中心只能容納約120人左右?第二個避難點為勤和平台。故請問紅十字會不是有要用貨櫃來存放物資、那何時可以上來?並是否有安排放於勤和平台?



其中心同仁先予回答如下:







a)本會之備災物品,應是在道路中斷多天後,該村的原有供應(商店)都無法提供時,這時在由志工隊或村長向本中心及鄉公所通報後,由本會在次評估後才可以開倉。


b)本會之備災物品的存放地點選擇,是配合鄉公所選定的(避難所),因為人員如果避難時,表示該村就是有危險,村民不適宜到處亂走(原有的供應機制無法運轉時),其備災物品這時在旁邊才可以提供。但其他小部落、會代為向鄉公所、社會處反應。


c)有關備災用的貨櫃,會向本會總會申請,請其快點可以設立!但其勤和平台的部份,尚要考慮其道路問題及擺放位置,本中心會慎重考量!



 


當知道逸榛督導當天下午冒著生命危險,開著四輪傳動公務車〝小銀〞到各地查看災情之行動,內心感到相當惶恐不安。雖她具備護理師、EMT-1、紅會高級急救教練、救生教練等多重資格,擔任我 紅十字會救災隊第三大隊之救護組組長一職,但就ㄧ個還未出嫁の女孩子家,如此外派鎮守於當地,這樣子的犧牲奉獻與付出努力之情操,難道不值的大家給予喝采鼓舞嗎?


但只有喝采鼓舞是不夠的,而是要真正給予關愛之行動,才是正確也才能安定同仁一顆熱誠服務的心。因此個人必須藉此再三懇求上級,一定要為基層前線的工作夥伴們著想,除了需給予更高的保險保障外,更需要配備相關可以作戰的武器→器材設備(含救災車輛機具)等,因要是只有口頭給她們勇氣是不行的,而是要真正應該要考量到其服務上的安全才對。


這點我已請自強幫忙寫一份正式計劃,準備呈請總會正視與核定,如上頭那些〝長字輩〞的,又再大老板面前囉哩八縮、亂咬耳多的話,我就要向蔡會長報告,基於服務同仁之身命安全,將馬上斷絕上級之相關委辦方案,也不排除以更激烈的手段,來為第一線工作同仁爭取應有之服務權益,甚至訴之媒體...


我就是非常氣沒有在前線服務的,根本也不去詳加了解人家的痛處,就依自己主觀的想法意見,去否決人家的需要;而像這種在災害當中,可以確實凸顯及發揮我紅十字會博愛服務本能的,如仍不要不緊、不願嘗試給予後盾支持,那我們幹麻要這麼拼命呢?就乾脆讓有聲音的人來做好了


真的有點厭惡上層不要不緊的態度,明明講了很多次了,不管透過會議、書信、或者當面提及,而也在所經常關切造訪這黑白寫裡不停的呼籲,但顯然都只是在打混帳,一點也不重視,難道要等到我們都煩了、還是真的出事了,才想要來痛定思痛嗎?真的不了還是不了難怪老猴の會越來越沒力這就是做太多的無奈阿


金正日惹事生非 最大原因可能出於不安全感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5/31 08:35


金正日惹事生非 最大原因可能出於不安全感」(夏明珠報導)


南韓天安艦爆炸的國際調查結果確認禍首是北韓之後,南北韓敵對態勢趨於白熱化,南韓以及美國,該用什麼樣的態度,來回應北韓,輕重之間,極難拿捏。在沒有突發因素下,全面動武的可能性,應該可以被排除,因為美國和南韓必須考慮武裝衝突,對整個東亞穩定的衝擊,至於北韓領導人金正日再怎麼瘋狂,應該也不至於在明知道打不贏的狀況下,輕啟戰端。眼前最可行的還是經濟制裁,不過經驗證明,它對已經過慣了苦日子的北韓,起不了太大作用。朝鮮半島的困境,彷彿進了死胡同,看不到解決的希望,不過專家認為未必。


北韓從前也幹過同樣的事,1960年代晚期,它突襲過一艘南韓戰艦,劫持過南韓飛機,還派敢死隊突襲青瓦台、企圖暗殺南韓總統,甚至挾持美國的情報艦,扣留82名人質將近一年。1983年代中期,南韓總統全斗煥訪問緬甸時,北韓派特務到飯店埋炸彈,進行暗殺,1987年,北韓炸毀一架南韓客機,造成一百多人罹難,1996年,北韓小型潛艇侵入南韓,結果觸礁被俘,天安艦事件則是過去十四年來,最嚴重的一起,北韓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做出這麼冒險的事情,盛傳有可能是因為金正日來日無多,他想藉著挑起事端,拉抬軍方鷹派聲勢,替小兒子金正銀接班舖路,然而這也只是揣測,沒有太多明確的根據,據報導,過去幾個月,金正日私下會見了許多外國使者,這個月還去了一趟北京,他不辭路遙的搭火車來回,看不出生命快到盡頭的跡象。所以接班問題,或許是金正日行動盤算的考量因素之ㄧ,但應該不是最迫切主要的因素。比較有可能的是北韓內部的變化,逼得他不得不鋌而走險。


2002年,北韓開始進行小規模的資本主義試驗,為了平息日益高漲的民怨,它開了一扇小門,北韓百姓第一次接觸到進口食品和消費產品,來自於中國的手機、收音機、甚至南韓的連續劇,迅速的創造出一個從事地下買賣的商人階層,也給官員製造了新的貪污門路,眼看資本主義的怪獸快要失控,北韓開始走回頭路,去年底,它突如其來的宣佈貨幣改革,北韓人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可以把手中的舊貨幣,以一百比一的兌換率,換成新貨幣,這讓北韓人的畢生積蓄化為烏有,恐慌隨之而起,為了減少損失,大家爭相到黑市上把北韓貨幣換成外幣,或是搶進商品,這使得通膨急速飆升,糧食短缺惡化,部分地區傳出騷亂,當局一邊鎮壓,一邊試圖透過發送糧食來安撫,緊接著,不尋常的事情發生了,北韓當局竟然讓步,幣改喊停,總理史無前例的公開道歉,主持改革的財政部長被安上了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槍決。


這件事情透露,接班問題或許是北韓領導人在行動策略上,考量的因素,不過它應該不是最主要的因素,金正日更擔心的是,他沒有辦法永遠把人民和外界隔離,為了解決基本物資匱乏的問題,他必須開放市場,人民嚐到了甜頭,就會變得愈來愈不滿足,期望愈高,失望就愈大,問題隨之而生。


據報導,四月間,金正日發派了一批進口車給軍方高級將領,目的是為了攏絡人心,這聽起來有點像當年的東德領導人何內克,面對民主浪潮衝擊,東歐集團露出敗象,何內克為了討好手下將領,鞏固權力,會在週末招待他們去西柏林購物,沒想到卻讓他們的胃口愈變愈大,加速了東德的覆亡。


天安艦事故也許是北韓製造,企圖藉此挑起軍事危機,激發民族情緒,來鞏固領導中心,這一招說不定真的管用,進而讓金正日達到順利傳位給他的小兒子金正銀的目的,如果事態如此發展,對地區和平也不見得是壞事,因為,北韓當局要是突然垮了,飢病交迫的難民潮,對南韓以及中國都會是個頭痛的問題。


中國和北韓有長達一千四百多公里的領土接壤,北韓萬一亂起來,對中國的衝擊,恐怕不下於南韓。這就是中國不得不包庇北韓的原因,在天安艦事件上,面對著強大壓力,中國依然沒有直接點名的譴責北韓。


 


天堂不撤守-從死神手上,救回更多的育嘉






  • 2010-05-31



  • 中國時報



  • 【陳長文】





我是看著育嘉長大的。在我的印象中,育嘉生長在一個和樂融融的家庭,非常有為、上進,任職於一家大型跨國保險公司,也考上了精算師的資格。他對人很有禮貌,已經有了論及婚嫁的女友。每當我碰巧遇見他,都覺得很開心,我的人生旅程已走過了大半,他的前景正要展開。


     然而,一位無駕照從KTV酒後駕車的青少年撞上了走在斑馬線上的育嘉,讓他的人生旅途戛然而止。


     我把育嘉當自己的子姪看待。聽到育嘉的惡耗,心中的悲痛,很難用言語形容出來。我已有些這樣的感受,育嘉的家人,他們的傷心更是可想而知。


     在我服務紅十字會的這段日子裡,經歷過許多的故事,救難的人員是如何跋山涉水、在瓦礫中、在惡水邊,將一條條生命拯救回來。在那些故事中,生命是如何的珍貴,是如此的值得我們拼了命的保護;然而,看到因為社會的約束機制不夠,使得酒駕致死案例層出不窮,甚而感慨社會對生命的保障機制如此脆弱。


     今年一到三月,醉駕肇事的死亡人數為一六八人,這樣的比率換算成一年的話,為六七二人,已經超過了八八風災的受難者,是九二一地震的四分之一。換句話說,每一年,酒後駕車都帶來一個莫拉克颱風;每四年,酒後駕車就彷如經歷一次九二一地震。對此,我們能不重視嗎?


     目前刑法關於酒醉駕車致人於死,並未加重處罰,或獨立為罪,亦即酒醉駕車致人於死,與其他交通事故相同,均僅構成過失致人於死罪,法定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法定刑甚低,和解後即有機會獲得緩刑,甚至即使不和解,最高亦僅能處二年有期徒刑,自然助長僥倖心態,無法發揮刑法嚇阻、預防的功能,憾事不僅一再發生,被害人家屬、社會大眾亦常無法理解法律(或法院)為何輕縱這些完全不尊重他人性命的行為人。


     事實上,不論對被害人家屬而言,甚至對社會大眾言,酒醉駕車致人於死,就如同在大廈頂樓對著街道丟重物,是對於不特定大多數人都有危害,讓自己處在酒醉狀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也同樣會對路上行人造成重大威脅。其造成的損害,其危害社會安全的程度,與故意開車殺人,並無任何差異。酒醉駕車致人於死,此種重大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卻僅以一般過失致死罪論處。而酒醉駕車致死事件一再發生,足可證明目前刑法規定,並無法有效嚇阻酒醉駕車,政府實在不應忽視或蹉跎,應立即透過修法加以解決,亦即於一般過失致死罪以外,就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過失致人於死者,應加重其刑度(例如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最低刑度),以發揮刑法嚇阻、預防的功能。


     除加重刑度外,民事賠償之相關規定,亦應予以修正,例如被害人家屬不需擔保金即可假扣押財產,此外,賠償義務人應包括任由酩酊大醉客人開車之餐廳業者,例如,美國實施數十年的「Dram Shop Act」,即規定若商店賣酒給青少年或明顯酒醉的人,則其後若發生酒駕肇事,商店亦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又例如鄰國日本,若乘客明知司機酒駕而未阻止,酒駕肇事時,乘客也須負擔連帶賠償責任。其目的即在於透過賦予特定人阻止酒駕的義務,以減少酒駕的發生。


     除法律面的設計外,也要深刻反省社會陋習。當人們在拚酒之時,可能沒意識到,我們正是死神的幫凶。就像在育嘉的悲劇中,奪走育嘉生命的不只是那位酒駕的少年,還包括鼓唆他一起喝酒的朋友、縱溺那少年的父母親、KTV酒店經營者等。而這也要靠政府加強宣導以達到匡正的效果。


     對於不認識育嘉的人,育嘉的不幸也許只是一則新聞,多加的一個酒駕致死的數字,但對育嘉來說,卻是他人生的全部,對育嘉的家人親友來說,是永遠的傷痛。雖然育嘉的悲劇,我們已無力挽回,但我們能做的是,透過完善法律、精確執法並打破陋習,去消除酒駕的現象,才能阻止死神,不斷的透過酒駕者之手,奪走下一個育嘉、乃至於無數個育嘉的寶貴生命。(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看了會讓人小心開車的影片(有些片段真實或逼真驚悚,可能要有心理準備)




相當沈重.....看完還敢開快車~~~那就......




能夠多影響一個人,就有機會為這社會減少一個家庭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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