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1-1黑白寫】 【努力的方向】 () 


剛帶完小孩去「鳳山大書城」看看買買書,回到家她們姊弟倆自發性的忙著寫字,感覺好窩心喔~而打開電腦,不小心看到下方這個註解→「難道...不管什麼東西都會死在所謂的"行政程序"之下嗎..」,遂一時興起又動起手指頭來了。


我想重申的是,我們是一個民力運用組織,雖依據會法我們有其義務,來輔佐政府辦理國內外災變之救護賑濟,但依據前國際聯合會駐台專案經理 狄萊夫 先生所指導我們的,救災本是政府的責任,而政府本來就應該盡全力去維護與執行「國際人道法~日內瓦公約」之所訂條約內容。


我們紅十字會僅在協助人道價值的服務,並不可能取代政府的權責,這個基礎是我們必須要先確立的。又「災害防救法」開宗明義之立法目的已明白指出:「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害防救功能,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特制定本法。


該法第34條規定各種災害之防救,縣市政府為主管機關,負責指揮、督導、協調各級災害防救相關行政機關及公共事業執行各項災害防救工作;又第29條亦規範各級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指揮官應指揮、督導及協調….等災害防救團體及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執行救災工作。 


又依該法第50條協助執行災害防救工作之民間志願組織,其立案與工作許可,應經內政部之認證….。其經認證之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政府應為其投保救災意外險,並得協助提供救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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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綜合以上所述不難明瞭,第一我們「救災隊第三大隊」尚未正式成軍,也尚未認證,故並不是符合所謂「協助執行災害防救工作之民間志願組織」,也就無法接受其徵調。


第二,也因尚未取得認證,所以隊員們出勤救災服務,根本沒有相對保險可言,這點是身為大隊長的我最引以擔憂的事,試想如貿然前往,萬一在執行業務過程當中(含路程往返期間),不幸發生了事故傷害,那到底應該由誰出面來負責呢?大家到底有沒有想過呢?


其實我在意的並不是該所謂的「行政程序」而已,這是攸關到隊員們的安全問題,這我們不該、也不容忽視才對。又個人經常想,如果就近之消防單位或救難組織無法做出有效反應,那表示災情已經相當慘重了,而此時才是我們請求主動投入的時機,而不是盲目的要在第一時間趕赴,這並不是符合我們該做的。


如果每場災害,都要我們勞師動眾發動前往,那政府的力量何在,又那麼多的民力組織是擺好看的嗎?大家一定要認清,我們是志工所組成的志願服務單位,不是領政府薪水的,更不是有如義消般的保障,所以不應劃上等號。


好就算要立刻出勤,就以隊員們地處的轄域來看,如等我們去到了,我看人也不用救了。而類似此地震,我想需要的是專業人力與器材的投入,尤其更需要重型機具的出動,這個我們憑心而論,真的有辦法應付嗎?話說回來,當晚真要給予動員集結,礙於許多現實(如交通工具),我看可能也有許多困難吧!


我不是自貶我們救災隊身價,現況許多隊員身兼數職,又是義消、又是什麼的,照切結書內容這都是不行的。而當天從回復簡訊了解,有人在上班、甚至讀書的都有,說實在的,我不好意思在此多說,只怕給大家太難堪。


那天我從電視上看到某些團體出入現場,赤手空拳、遊來走去的,嚴重影響救災進度不打緊,還故意在媒體鏡頭前秀他一下,看了就心痛,難道這就是該有的救災作為嗎?所以我才會講,如何有效做出哪些應變、或哪些實際作為才對。尤應思考如何給予後續的精神支持,與漫長的重建協助,這才是我們能做、可以做的。


各位應該記得美國911雙子星大樓倒塌現場,進去的都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消防弟兄,而紅十字會則在現場架起臨時庇護收容所,協助救護、後送、心靈支持與尋人等服務。而在許多戰亂或遭逢天災地變的國家,紅十字會則提供實質的關心與復原幫助,這林林總總都是很切合實際的作為。


我們訓練基搜或要成立救災隊的目的,並不是要大夥兒一定要在各種災況發生同時,非得立即趕往投入該救難服務,而是要給大家一個觀念,就是在大型災害當中,所身為一個「在地」的民間組織可以扮演的角色,如何從旁輔佐政府並給予最貼切的支援,就像這次屏東縣紅十字會「恆春救難隊」的表現一樣。


另我也必須談到,應適度給與當地政府或當地紅會尊重,尤透過正常管到才可以前往參與的立場。大家都該記得今年夏天的三胞胎颱風吧!嘉義縣政府並不歡迎台北市國搜隊前去,場面搞得很難堪。又前年我們在松鶴的演習也是,當地紅會也一直都有意見,害得夾在中間之身為指揮官的我,一直也很尷尬,我想這些都不是我們所樂見的。


個人奉派擔任本大隊之大隊長,其職責當然是要如何以會務人員身份,來參與協助建立並提昇紅十字會服務的能量,但一切行動準則仍需以隊員安全為依歸,我們該量力而為、循序漸進,而不該拿各員美滿的家庭拿來開玩笑,因您們的身份是志工,不是公務人員更不是高官厚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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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盼我「紅十字會第三大隊」全體夥伴們,應該在我們能力所及部份(包含各項技能、器材設備),持續強化救災能量,並齊心努力予穩紮穩打建立實力,當可以是我們表現的時候,我想我們都不會退怯;但如不是我們可以做到的,也不要高攀損及形象。


就如同我在之前曾發表過的,如在可預測的災害(如風災水災)來臨前夕,我倒真心希望大家合力做好各項防災整備(含器材整頓),並就可能發生災害地區加強構思如何因應、且給予最合宜幫助,這才是我們該努力的方向。


末了,藉此告訴大家,雖複訓成軍典禮將移至三月,但我們既定年度計畫將持續進行,日前已通告各小隊長以上,將於元月5日先行召開幹部會議,研擬各項隊務工作。而可能在最近也會邀集全體隊員舉開「聯繫會報」,也尤於是年度重要會議,故屆時務請大家撥冗出席。(PS:另行通知)


要去給小孩洗澡了,僅此 敬祝大家勝任愉快 <96年元月1日>PM19:00


參考 951227-1黑白寫】 ~【行動方針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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