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總會の工作職缺公告內容可真羨慕,據了解隨便一位同仁的待遇,就比咱們基層來得多,尤其是一些〝長字輩〞的,少說都有我們這些總幹事級的2-3倍以上,可是事情會不會跟我們一樣多,這就耐人尋味、人見人智了...

別人我是不敢講啦!不過就以小弟來講,或許學歷不高、又ABC也懂不了幾個,才會幹得如此辛苦;又可能能力真的也不太好,才會經常加班又不常休假,我只知道每天都有處理不完的公務,要負責大大小小的情事,像上級每個處室裡的工作,除了海外部份,我想大概都全包了;而更重要的還要老是想著,怎麼讓這個會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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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南市洪總特地到會裡來,主要係要來一些人家之前送給我們的N95M3口罩,所以和他跑了一趟位於消防局局本部之備災中心,期間巧遇許久不見的老同事,乃哈啦的一會兒。當回來後看見我們「志推中心」志工隊の施隊長,正和我們的吳社工員一起商討著有關「祥和計畫志願服務團」之背心製作、以及那將出版「第五期高雄縣志願服務專刊」邀稿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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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樂見透過集思廣益與腦力激盪的方式,來共同研討使朝合作之路邁進,同時藉其平台協調作業,讓咱們總會〝三位一體〞之精神,真正可以得到落實執行的效益。現狀非營利組織競爭的利害,而政府單位在預算有限情形底下,為滿足需求不得不做出許多限制,當然這些我們都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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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一時心血來潮,把兩年前( 96/3/16 )由內政部以台內消字第0960822936,所頒佈訂定→『社區災害防防救團體及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防救災車輛固定特殊設備特殊標幟認定規範』之公文,再把它給找出來。其主要係針對我們所新購『8.5噸救災服務器材車』之【免徵使用牌照稅】情式,想比較一下~到底要用〝哪部公務車〞來替換,會比較省錢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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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總幹事出面協調事情,當然是一件很簡單的動作,不過老是要我在第一時間裡就跳上火線,我想那組織服務之存在功能,可能就有必要檢討了。而既然係屬志工團隊內部溝通上的問題,照理講每位領導幹部群,都有義務來協助處理,這是制度也是一種在〝面對困境〞之時,所應該要有的應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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