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法 擬增訂罰則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4/14 02:54 管婺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針對紅會爭議,內政部雖將參照《公益勸募條例》相關內容,希望能補足紅會勸募辦法不足之處;但因紅會特別法並沒有違反規定的罰則,內政部未來也考慮在《紅十字會法》中,增訂罰則。

此外,由於現行《公益勸募條例》僅對團體募款作出一年時限規定,但對後續善款執行時間卻沒有明確限制,因此遭外界詬病善款執行率過低、善款發放多年都用不完;內政部因此將邀集相關公益團體代表討論出善款執行的年度上限,並統一處理剩餘善款、轉入賑災基金會中,避免外界質疑民眾捐款流入團體口袋中。

江宜樺昨天表示,現行紅會特別法可分為三層架構,第一層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類似組織法,規定紅會組成目的與方式,以及預算審核事項。第二層則是《施行細則》,由內政部訂定,規定會員、會長產生方式。第三層才是紅會對外的「募捐辦法」,但皆由紅會自訂。因此,內政部預計將紅會部分募捐辦法提昇到紅會施行細則中規範,提昇內政部監督權限。

根據現況,一般團體若未依勸募計畫開立收據、執行善款,內政部或主管機關可根據《公益勸募條例》開罰,處以罰緩或作出廢止其勸募許可處份;但因紅會自訂的勸募辦法中並無罰則;因此,一旦紅會在勸募、善款執行上發生問題,目前僅能依《刑事訴訟法》廿四條規定,由紅會向檢察官告發檢舉。相形之下,主管機關內政部的監督角色付之闕如。

目前內政部擬在紅會特別法中增修主管機關可依法檢查勸募活動辦理情形及查核相關帳冊,所屬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違者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強制檢查;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勸募許可。

至於,《公益勸募條例》目前僅規定募款團體在募款期限到期後的卅天內,將相關資料送主管機關查核,卻未對募款前間、善款執行中作有效管理,未來內政部也將建立簡易的會計制度,定期查核相關款項。



紅十字會法將修法 比照勸募條例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4/14 04:11
結餘款一律轉至賑災基金會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謝文華/台北報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處理日本震災捐款方式引發爭議,為解決勸募團體執行率不佳,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在立法院指出,「公益勸募條例」將朝訂定執行年限上限,及結餘款一律轉至賑災基金會的方向修法。

江宜樺指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也確定要修法,改變現行授權寬鬆,儘量比照勸募條例來規範,內政部還要把紅十字會內部募捐辦法的細節規定,提升到「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施行細則」中明訂。

對於立法院主張廢除「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全部改由勸募條例統一規範,江宜樺表示,基於紅十字會有戰時協助政府救援的特殊任務,並非一般公益團體可承擔,「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仍有存在必要。

江宜樺表示,依據現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只要經理事會同意,紅十字會總會就可以逕行募款,不須經內政部審核,這在國際間有例可循。針對外界批評紅十字會總會長可無限期連任的爭議,江宜樺說,紅十字會也已考慮修法比照「人民團體法」,總會長連任以一次為限。

總會長連任以一次為限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理事長鄭信真指出,紅十字會總會最大問題不在財務而在內部「治理」,因紅十字會法明訂會長可無限期連任,一個團體若「最高權力」者不輪替,最後都可能流於獨斷、沒有人敢有其他聲音。

鄭信真認為紅十字會應回歸人民團體法,重新登記立案,募款比照公益勸募條例規範,政府應扮演「監督」而非「參與執行」角色,且官派理監事應全數退出。

台大社工系教授馮燕認為,公益團體募款金額已超過計畫金額時,應建立「喊停」機制,才不致發生民眾愛心太多,捐款卻執行不完困擾。

另外,台灣北社、公投護台灣聯盟等民間社團五十多名成員,昨天聚集在紅十字會總會辦公大樓,抗議紅十字會不被「紅十字會國際委員會」承認、監督,政府卻給予特別法保護。抗議群眾要求紅會把募得日本賑災的十四億餘元,一次匯給日本紅十字會,並籲立委廢除紅十字會法。

抗議的社團成員包圍紅會總部、憤怒高呼,數十名警力手持盾牌築成人牆,阻止群眾衝進總部。公投盟總召蔡丁貴痛批,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非「紅十字會國際聯合會」成員,紅會都沒對外講清楚,欺騙台灣人的愛心!北社秘書長李川信也質疑,國家為何獨厚紅會享有專法,任紅會募款不須經內政部核准、會長可無限期連任?


 捐愛心明算帳民眾也該負起監督責任,公益團體提醒,民眾捐款給公益團體,不能只收發票,務必要索取捐款收據。(本報資料照片)


回應民意修兩法 透明化 善款強化監督罰則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4/14 02:54 管婺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針對紅十字會捐款爭議,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終於鬆口表示,內政部已著手研擬修法事宜,將修正《紅十字會法》,加強主管機關監督與罰則相關條文,並增修《公益勸募條例》善款執行年限,以及明訂剩餘善款轉入賑災基金會。內政部近期將邀集相關團體討論,預計一個月內完成修正條文草擬,並於六月底前將兩項修正案送行政院核定。

紅十字會日前向社會大眾募款援助日本震災,但善款使用方式和執行效率引發爭議,立委更直指紅會根據自己的特別法向外募款,不受內政部監督,根本是「帝王法」,要求內政部應修法或廢法。

對於外界撻伐紅會,內政部上周曾一度表示紅會的特別法有特殊立法過程,並無修法必要,後又改口表示:「修法事宜尚需邀集各團體討論後再決定」。但由於連日來外界要求檢討《紅會法》與《公益勸募條例》兩法的聲浪越來越大,江宜樺昨天終於對外宣布,將一併補強兩法缺漏,並加強對紅會的監督。據了解,內政部前天才緊急參照《公益勸募條例》內容,整理出《紅會法》與相關子法不足之處,提供江宜樺於立院備詢時參考。

江宜樺面對立委質詢也坦承,《紅會法》與《公益勸募條例》確實有修法必要,但基於紅十字會有戰時協助政府救援的特殊任務,並非一般公益團體可以承擔,且成立至今逾百年、有國際共同標準,在國際法上的特殊地位也與一般公益勸募團體不同,因此紅會與《紅會法》仍有存在必要,不應廢除。

他強調,內政部將針對紅會勸募辦法未明確訂定的部分,比照《公益勸募條例》內容,增訂在紅會勸募施行細則中,並加強主管機關監督。

對於外界質疑善款執行期限過長,江宜樺也說,未來修正《公益勸募條例》時,將明訂善款執行年度上限,並建立剩餘善款轉進賑災基金會的制度。他指出,目前公益團體若在執行計畫設定年限中沒用完善款,根據規定可申請三年緩衝期;但緩衝期結束後若還有餘款,則沒有相關規定,只能用勸說方式期待團體將善款轉進賑災基金會中。因此,未來將會把剩餘善款處理方式條文化,明訂在《公益勸募條例》中。

至於,外界批評紅會從正副會長、常務理事到理事都是國民黨高官,政黨色彩濃厚一事,江宜樺也說,其實早在兩、三年前,紅會就已考慮配合《人民團體法》規定修法,將會長連任期設定以一次為限、理事會組成由會員大會產生;內政部對此樂觀其成,未來也會將紅會修法意見納入一併討論。


賑災款 紅十字:會全數用在日本


新頭殼 更新日期:2011/04/13 20:36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2011.04.13 林禾寧/綜合報導

因日本強震捐款如何使用引發爭議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該會總會副秘書長林秀芬今(13)日指出,所有捐款者指定要捐助給日本賑災的款項,絕對會用在災民身上,絕不可能挪為他用。她強調,在發生爭議後,到紅十字會要求退款的只有2、3百件,卻增加2400件新捐款,顯示理性溝通民眾都可以接受。

林秀芬今(13)日中午親上newtalk「開放編輯室」節目,接受蘇正平的專訪,面對外界對日震捐款的爭議,一一提出紅十字會的說法。

蘇正平首先提問指出,這次日本強震紅十字會總共募得18億多的捐款,但如何轉到日本災民手中?是分批還是一次交付?引起網友不小的爭議。為此,林秀芬回應說,國際援助是非常專業的,包括國跟國之間的合作、緊急救援、災後重建,這是一般大眾很難瞭解,所以才會引發款項要不要一次交付的連署爭議。

從4月6日網路發動連署要求紅十字會將款項一次撥付給日本以來,林秀芬說,到目前為止,捐款人要求退款件數有2、300件,但卻增加2400多件的新捐款,這次總共收到超過20萬筆的捐款,顯示理性的溝通,民眾可以瞭解該會的作法,畢竟多次撥付是國際慣例。

主持人繼續追問,民眾捐給日本賑災的款項,會不會被挪為他用?林秀芬強調,只要是民眾指定用途的款項,絕對會在這個專案上使用,不可能用在別的專案。

至於募款會不會過於集中在紅十字會跟慈濟身上,需不需要設募款上限?林秀芬表示,募款要不要設上限?要從捐款人來看,紅十字會一直呼籲捐款人要理性捐款,在募得一定款項後,工作人員還會跟捐款人建議,要不要轉捐給非洲其它國家,但捐款人都會說要捐給日本,如何設一個上限?畢竟捐款人的意願很難阻止。

林秀芬強調,外界可能會認為日震的捐款已經夠多了,但實際上日本的重建經費上兆,台灣的捐款投在裡頭,其實是一點點。

林秀芬也指出,民眾關心募款成本跟執行成本會不會太高,跟紅十字會會一樣的募款單位,有行政費用是必然的,但都是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辦理,她可以保證該會的募款成本,遠遠低於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

林秀芬進一步說,以這次辦電視募款晚會為例,電視台、製作公司是沒有花錢的,成本只有動員200名志工,提供便當、跟活動結束後計程車共乘的交通費。

有關外界質疑工作人員拿佣金一事,林秀芬也解釋說,2005年南亞海嘯,有媒體報導台北分會有抽15%的佣金,經過台北市社會局查核,以及分會請會計師查帳的結果,所有開出去的捐款收據金額,跟分會轉交給總會的金額是一致的,並非像媒體所報導,中間有任何扣款。

由於台灣紅十字會並不是國際紅十字聯合會的會員國,林秀芬說,該會是依照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來運作,在國際上跟其他國家的紅十字會在knowhow、國際人道援助的交流上,並沒有問題,唯一困難是無法成為紅十字聯合會的會員。

不過,林秀芬也強調,這是歷史的問題,1949政府曾派代表表達中華民國願意遵守日內瓦公約的意願,卻未經國內立法院的同意,使得台灣無法成為國際紅十字聯合會的會員。

網友也問到電視募款時有位捐款人捐1000萬元,指定給福島核電廠留守的50位員工,紅十字會會按照捐款人的意願轉給那50位嗎? 林秀芬當場回應說,這筆錢還沒進來,但如果捐款人指定給50壯士,這是有困難的,該會要做的是避免資源過度集中、而偏廢了其他議題;如果沒有把握依照捐款人的希望做這件事情,該會不會收這筆款項。

影片內容為林秀芬接受新頭殼專訪的全部訪談內容。[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13523]


紅會賑日募18億 專款專用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4/13 20:03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13日電)紅十字會今天表示,截至4月8日,日本賑災募款共新台幣18億7000多萬元,所有款項連同利息都會專款專用。

對賑災款項,紅十字會說,將尊重日本政府以及日本紅十字會的規劃安排協助撥款、救援。募款活動結束後,台灣代表會在5月初與日本紅十字會及各國紅十字會夥伴共同研議後續的賑災行動,在綜合考量各項因素後,決定所募得款項後續的撥付方式,並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晚間表示,日本地震發生至今已滿1個月,紅十字會日本賑災募款活動也將在5月10日告一段落;截至4月8日(上週五),總計募得18億7000多萬元,所有日本賑災募得款項連同孳息都將專款專用,協助日本漫長艱鉅的災區救援及重建工作。

針對近來外界對紅十字會人道救援工作及募款質疑,紅十字會表示,重大災難的救援重建工作,分短、中、長期階段,可分為緊急救援、復原及重建3個部分。

紅十字會指出,對民眾的愛心捐款,究竟採取一次撥付或分階段進行?要視每個災難的狀況而定,包括災情的嚴重性、當地政府或其紅十字會的需求、救災的能量、效率以及募得的金額等等,做綜合性考量。1000413


連署紅會一次捐 遭臉書封鎖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4/14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陳炳宏、謝文華/綜合報導〕由部落客「酥餅」、「Miawko Midori」發起的「連署要求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立刻將募來的錢全數交給日本紅十字會」活動網頁,引發各界熱烈回響,但在累積三萬三千一百名網友連署後,網頁卻於十二日遭封鎖,一度引發「政治干預」疑慮,但是專家研判可能係臉書程式誤判了活動性質,做出封鎖決定。

酥餅先是在十二日發現原連署網頁被封鎖,當日即申請一個「幫忙通知要求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立刻將募來的錢全數交給日本紅十字會連署網頁被以莫名理由禁用」活動網頁,但不到三分鐘竟又被停用。酥餅說:「我感覺被盯上了,在臉書發起活動的權利被剝奪,很恐懼,也很憤怒。」

酥餅說,若真是有政治力介入,代表臉書上沒有言論自由,很恐怖;但他認為當務之急是建立溝通新平台,於是昨天又另外在臉書開啟「連署要求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立刻將募來的錢全數交給日本紅十字會」粉絲專頁(http://facebook.com/eyesonrocredcross),希望延續讓網友有交換訊息平台。不到二十四小時,已吸引一千兩百名網友按「讚」。
臉書官方對停用的網頁留言指出:「因網頁可能涉及商業活動或發垃圾信,所以用技術方式封鎖。」網路專家指出,由於臉書使用者超過五億,停權機制並非由人工逐筆審核,而是透過程式判斷。酥餅發起的是一個連署活動,技術上透過網友轉傳邀請函,迅速擴張,但是隨著散播速度增快,被拒絕的數量、比率都可能提升,一旦拒絕數量超過臉書設定的警戒值,被當作發廣告垃圾信,網頁就被封鎖了。

一旦被封鎖,臉書系統就會留下案底,包括活動名稱與主辦人,因此酥餅第二次發起活動後,立即被鎖定,再度遭到封鎖;第三次則是以粉絲團名義發起,網友得自願加入,所以暫不受影響。



賑災款項 外交部直接捐日


更新日期:2011/04/13 22:01

在紅十字會爆發捐款爭議後,外交喬本要透過紅十字會捐給日本的賑災款項2.7億,也決定改交由駐日代表處來捐,國民黨立委說,這是擺明對紅十字會沒信心,外交部趕緊澄清說,直接捐給日本,這是回應民間的要求,外交部對紅十字會還是有百分之百的信心。

日本地震之後民眾捐錢捐物資,愛心不落人後,外交部的賑災專戶光是在這一個月就募得2.7億,這筆錢近日將交給日本。

先前我們政府在地震第一時間捐出的1億元,是透過台灣紅十字會,這次沒選擇同樣管道,難道是對紅十字會沒信心?

避免再惹爭議,外交部務實的做法民進黨立委也贊同,但紅十字會沒人能管的問題終究要解決,法再不修,紅十字會的帝王形象就難以洗刷,也讓國人愛心捐輸少了一個可信任的團體。


紅十字會賑災 被批執行效率差


民視 更新日期:2011/04/13 22:01
援助日本的18億善款,紅十字會到現在只撥了4億,公投護台灣聯盟看不下去,痛罵紅十字會違法圖利,下午前往台北總部嗆聲,捐款一再被質疑,和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爆發嚴重口角衝突。

公投護台灣聯盟號召近20名成員,前往紅十字總會總部嗆聲,遞交抗議書,和紅十字會秘書長槓上,公投盟認為紅十字會不合法,這麼多年來卻濫收台灣人善款,痛罵違法圖利。

攤開紅十字會幾次大型賑災募款收支,日本地震發生滿月,18億多的捐款,只撥了1/5,執行率不到3成,去年1月發生的海地地震更扯,1.2億多的捐款,只撥了2千多萬,執行率只有17.7%,2009年八八風災捐款,國人一口氣捐了47億多,執行率只有33.9%,中國汶川大地震, 已經快要屆滿3週年,16億多元的捐款,執行率也只有6成3,2004年底發生的南亞海嘯,到現在已經6年多了,7.8億多的捐款,竟然也還沒撥用完畢,更別提這中間還有利息和所謂的業務執行費。

說破唇舌澄清,但只怕日本震災,連帶震垮紅十字會的聲譽信用。



賑災款項 外交部:直接捐日


民視 更新日期:2011/04/13 21:01
紅十字會捐款風波持續延燒中,外交部本來透過紅十字會捐款的做法,現在臨時喊停,改成透過駐日代表處捐款, 雖然外交部解釋,這只是選項之一,還是對紅十字會有信心,但是國民黨立委卻不以為然,質疑外交部擺明了就是懷疑紅十字會。

日本311強震後,台灣民眾捐錢,捐物資,愛心源源不絕,3月中旬,政府才透過紅十字會撅了一億元協助救災,本來民間捐助的2億7000萬,也是要透過紅十字會捐給日本,但是在爆發捐款爭議後,外交部有了別的打算口說有信心,但是外交部卻不再透過紅十字會捐款,綠營表示肯定,藍軍卻是不以為然。

攤開紅十字會幾次大型賑災募款收支,日本地震發生滿月,18億多的捐款,只撥了1//5不到,執行率不到30%,2010年1月發生的海地地震,更扯,1億2000多萬的捐款,只撥了2000多萬,執行率只有17.7%,2009年8月的八八風災捐款,國人一口氣捐了47億多,執行率只有33.9%,中國汶川大地震,已經快要屆滿3週年,16億多元的捐款,執行率也只有63%。

93底年發生的南亞海嘯,到現在已經6年多了,7億8000多萬的捐款,竟然也還沒撥用完畢,更別提這中間還有利息和所謂的業務執行費,台灣人的愛心,紅十字難道不給個清楚透明的交代嗎?




民眾捐款到政府部門可以百分之百抵稅
然捐給民間社福團體,卻只能抵百分之二十

那又為什麼有二十萬餘筆近二十億的善款
卻透過國際人道救援組織紅十字會來執行
⋯⋯道理應該很簡單,因為他們都相信紅十字會

然,既然信任紅十字會
就應該相信紅十字會可以為苦難的災民帶來希望
紅十字會有一套執行救災與災後重建的程序準則
紅十字會不是轉匯銀行

如果國人同胞、甚至政府單位不相信紅會
大可直接捐給日本
而紅會也省得麻煩
更不用耗費力氣勞師動眾

且暫不提上頭這陣子的應對忙碌
光是基層同樣得面對如此增加的業務
就連民眾捐款的匯費還得自行吸收
我們到底遭誰惹誰

如果執行率,是要以所謂比誰用掉前的速度最快
我想這則新聞的主角「外交部」,應該得第一名了
而以後國家有難,只要比照辦理直接給錢就好了
根本不需要設重建會,不必安置災民與災後重建
更別論修馬路、蓋學校、給永久屋…了

如果連政府單位也不信任紅會的獨立運作
那推動國際人道法(日內瓦公約)
更多
之國家紅十字會


乾脆收起來算了




張○○沒有常識的一段話:
「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的存在並不屬於「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所承認的組織,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和中華民國一樣,是個不被國際承認的組織。所以「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不受到瑞士「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日內瓦公約之監督。
說明如下:
1.日內瓦公約是全世界簽署國家最多的一個公約,它等同是一部國際法律,所以不管你有沒有簽署,都必須遵守該公約的內容,所以承不承認都需要遵守這個條約,自然就會被監督。
2.所以如果根據那樣的邏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還不承認中華民國或所謂的台灣國,我們就可以不遵守國際法為所欲為了嗎?
3.如果我們不願意認同中華民國,應該不要拿中華民國的身分證、護照,也不應該參加總統、立委、...等選舉,也不該去投票,如果你使用了這些權利,實際上已經承認了中華民國。


 ‎921大多數國家因為政治因素,所以都把錢委託給該國紅十字會轉交給台灣的紅十字會,尤其日本是捐款最多的國家,當時透過紅十字國際聯合會有專案經理派駐台灣,協助與台灣紅十字會協商各項賑濟計畫,每隔一段時間,紅十字會就會提執行報告給聯合會,它們也分好幾年分期撥款,如果他們不承認台灣紅十字會就不會做這些事了,甚至每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都會派人來台灣從事業務活動。


陶○○ 「日內瓦公約是全世界簽署國家最多的一個公約,它等同是一部國際法律,所以不管你有沒有簽署,都必須遵守該公約的內容」 -- 那麼不管有無 簽署 都必須遵守 -- 那為何還要簽署? 應該是公佈了 就說 大家都認同 都得遵守 就好了?
因為這算是一個多數決定的約定,譬如說班級投票決定大家
不可以遲到,遲到要罰唱一首歌!就算你舉手反對,但是大多數的人同意你就是要同意!因為你是這個班級的一分子!所以日內瓦公約跟這個也很像!身為世界地球村的一份子!既然大多數國家都簽屬這個人道法!不管你今天是新國家還是模糊地帶的國家!皆須要遵守這套法律!


我跟紅會的二三事 ◎張博智    歡迎光臨~更生日報


新聞日期:2011-04-14
紅十字會現在可以說是譽謗交織,先是為日本震災募得鉅額善款令人感動,繼又在善款撥用上令人質疑,如今還鬧上國會殿堂,看樣子好心一不小心不但無法善了還可能會出包?
  我和紅會有些過從,想趁此說說親身見聞。我在軍中主管體育教育訓練與師資培訓,有感於各種急性傷害防處的重要性,特別委請高雄支會就近支援,定期協助開班授課授證,幾年下來,合格急救防護員已達數千人眾,對國軍落實教育訓練與安全防護頗有貢獻,當然也對紅會推廣有正面影響,因此,當時總會秘書長郝龍斌特別代表總會長陳長文前來拜會致意。在相見歡的場合上,我們致贈單位精緻的榮譽徽章與紀念牌,紅會卻僅回贈一張薄薄的感謝狀。會後,我不免揶揄支會總幹事,笑他們堂堂紅會居然如此寒酸。總幹事靦腆笑著說抱歉,因為紅會的錢來自善心人,每一分錢都要精打細算、精確紀錄來龍去脈,確保善款都用在刀口上。聞言我才知道自己失言,正色頻頻道歉且另眼相看。
  在與紅會合作期間,發現他們絕大多數來支援的師資都是志工,不但不支薪還熱心奉獻心力,他們每次都是大陣仗一行數十人,其中有人是請假來幫忙,有的是家庭主婦,有的還在求學階段,我跟參加的學員介紹紅十字會與志工,說他們是聞聲救苦救難的活菩薩,學習急救技能之外更要效法他們的熱心愛心。除了志工也有極少數的專職人員,我私下詢問負責與我們接洽的承辦人,他的月薪有多少?令我意外的是像他這樣沒日沒夜、勞心勞力的工作,月薪居然才區區兩萬餘元,這樣不對稱的薪資太對不起人。我向總幹事質疑這樣的薪資如何能留住人才?總幹事又是一聲無奈,他說紅會是個嚴謹的慈善機構,各個專職人員的薪資都有嚴格的規範…,這規範當然值得欽佩,但我懷疑他的合理性與適用性,果然那位熱血青年最後還是選擇離開。
  社會各界捐款給紅會,希望它代表我們送達關懷,所以也有必要督促他們,紅會更有義務善盡責任。在這個紛擾的時刻,述說我與紅會的二三事,不能一窺全貌,但或許能讓人更進一步了解紅會的嚴謹,我相信紅會不會暗槓善款,愛心不會蒙塵,也請紅會記取教訓妥善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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