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和泰安兄跑了一趟屏東『三通車體』,為了我們那部『8.5噸救災器材車』左側置物箱門之拉桿卡死,因一直找部到該物料可以更換,在聯繫當中知道該公司還有一支,遂趁著該器材車還在裝置警報器同時,乾脆直接過去拿比較快...【PS:下午作廉也開大黃來裝,順便把一些物資載過來,要發給貧困家庭食用】


而之所以會卡死,主要係這一年多來參與像是→「八八水災」9/19「凡那比颱風」等勤務,因冒險涉水救災關係,致附屬部份車體配備相繼耗損,而光是這些相關機件(含救災器材)等之維護修繕費用,每年可說是相當可觀...


沒辦法,既然屬『民防團隊災害防救團體及災害防救志願組織編組訓練協助救災事項實施辦法登錄團體 之一員,平時相關資源挹注當屬必要,而這也是為了因應確保在第一時間執行支援協勤任務之應變作為...


下午收到由總會於9/29以賑字第0530號函行文給「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及「內政部消防署」惠請轉知各「縣市政府災害應變中心暨消防單位」提供我「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四支救災隊」之相關人員名冊與裝備清冊等資訊,說明我紅十字會基於〝會法第四條〞明定輔輔佐政府辦理關於國內外災變之救護與賑濟工作,業已成立成立救災隊組織經年,可協助各縣市災變場所執行政府指定之救災服務...


又也把總會肯定我救災隊於「凡那比颱風」侵襲台灣期間,輔佐政府進行災害賑濟工作表現優異之嘉勉函文,特予掃描張貼於部落格公告週知...


而剛接獲詹副大隊長來電表示,因明天市分會有EMT複訓要舉行、且他要去市政府講課、也要籌備後天の理監事會,所以沒辦法陪同小弟前往總會參加『救災隊第9次正副大隊長聯繫會報』,本想找兩位分隊長蕭順福及柯敏賢代替的,但想想算了,還是不要破壞規矩好了...


英慈打電話給我,問我有沒有提案要增加討論的,我回答有,那就是可不可以辭去第三大隊長一職,因突然感到有點累累的感覺了......今晚想早一點回家歇息一下喘口氣...


 






99年行政及青少年志工志願服務特殊訓練計畫


發佈日期 : 2010年10月04日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九條之規定,志願服務單位應對志工辦理特殊訓練教育,共計六堂 12小時特殊訓練課程。
二、計畫目的: 為增進志工對志願服務工作內容的認識及瞭解社會資源, 增進社區服務工作相關技能,以期有效協助、督導及管理志工,擴大志願服務的影響及效益。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四、參訓人員: 100名,含北部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本會行政志工及會務人員,參加者需有志工基礎訓練結業證明。如之前無參加志工基礎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明者,請上網至台北 E大( http://elearning.taipei.gov.tw/index.jsp)進行線上上課,並取得學習證明始可報名。相關操作說明請下載 E化課程教學。
五、時間、地點:
1. 時間: 99 年 10月 30、 31日 (星期六、日 ),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2. 地點: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四樓大會議室(地址: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303號)。
六、規定及配合事項:
1. 學員報到: 99年 10月 30日上午 9時 50分前,準時至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303號) 4樓大會議室報到。
2. 請準備個人水杯、環保餐具、筆、一吋照片三張、志願服務基礎訓練結業證明或台北 E大學習證明影本一份。受訓完成後,由本會核發結業證明。
七、課程概況表:





































































10 30 (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四樓大會議室



時間



課程



講座



講座簡介



09:30-10:00



報到



社會工作處



 



10:00-12:00



社會資源及


志願服務



侯蓉蘭


督導



台北市敦安


社會福利基金會



12:00-13:00



午餐時間



社會工作處



 



13:00-15:00



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



陶相甫


助理專員


夏振國


資深專員



本會


社會工作處



15:20-17:20



人際溝通



張志成


理事長



中華康輔教育推廣協會



10 31 (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四樓大會議室



時間



課程



講座 (負責人 )



講座簡介



09:30-10:00



學員報到



社會工作處



 



10:00-12:00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



陳奕莉


資深專員



本會


社會工作處



12:00-13:00



午餐時間



社會工作處



 



13:00-15:00



社會福利概述



江幸慧


代處長



本會


社會工作處



15:20-17:20



綜合討論


集思廣益論方法



江幸慧


代處長



本會


社會工作處







八、業務承辦人:社會工作處   陶相甫助理專員



10855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303號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Tel
02-2363-8232#408



Fax
02-2363-9646




 



好吃不要想歪了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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