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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社會局社福快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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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社會局 新聞稿 |
發稿單位:社會局救助課 發稿日期:96年6月22日 連絡電話:(07)7477611轉2725 聯絡人:葉松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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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辦理災民收容救濟民防訓練
結合紅十字會實務演練暨觀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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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政府社會局於6月21日(星期四)的下午13:45辦理災民收容救濟民防訓練,假本縣婦幼青少年館演藝廳辦理。本次受訓的單位為各鄉鎮市公所災民收容救濟站民防編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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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防法相關規定,本府為收容救濟站組織的主站,公所設立分站,各分站民防組員接受主站的召集通知書,組員接受召集到指定地點受訓。民防法第24條規定當嚴格,不參加訓練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不過若民防組員因受訓或演習受傷或死亡,依民防法第9條規定亦有相當豐厚的給付。全縣的民防團隊的總督導單位為縣警察局,因本年曾受理一件因受訓時心肌梗塞死亡案件,特別派員來會場指導演練,期望訓練過程,注意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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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訓練目標在本國作戰時,能夠收容無家可歸之災民,平時有災害時,亦可以收容災民。因此如何開設災民收容救濟站,維持其運作,持續救災物資之補給等作業等專業技能為訓練重點。本次訓練課程包含:災害防救相關法規介紹、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準備及疏散工作、民生物資儲備管理及調度、災民收容救濟站實務演練暨觀摩四項課程。本縣紅十字會承辦本次訓練,出動專職成員及救難、救護及社區服務志工提供各項救生技能的示範,假想了各種災民收容演習狀況,將帳棚的搭設、指揮帳的建立、救災民生物資配備、男舍、女舍的分隔版配置、災民遣散作業等各式救援與服務一一示範給組員觀摩,提供給本縣各災民收容救濟站組員一次實地教育觀摩的機會,由於講師專業知識豐厚加上精采的精采演練關摩,實在值得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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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96/6/21(四)下午假婦幼館接受縣府委託辦理「96年度戰時與天然災害災民收容救濟站」常年訓練之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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