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5 黑白寫】~【「拜啟者」大作 ()   


早上看著南市洪老大的這個「拜啟者」大作,當中第一案主述有關「救災隊幹部隊員將由總會依渠等之領導能力、技能、配合度、效率及服務奉獻精神等擇優擔任」、及第二案之針對總會辦理「基礎搜救」和「救災演練與服務」等之績效案,個人深覺不以為然。


【第一案】籌備成立「救災大隊」是總會理事會所通過的年度計畫,本來就不需要經過大家同意,況且其「運作相關經費」也是總會所編列的預算,原本只要採公文告之,或頂多透過該「業務座談會」中用工作報告性質即可,但總會也特別把他納入提案之中,主要是希望給予支持響應,而既然沒有太大意見之餘,遂由會議主席宣怖照案通過,並無不妥ㄚ。


又其幹部及隊員遴選作業,之前也行文各分支會建請推薦,爾後經過兩個月的密集複審考核,終於選拔出願意挺身而出來參與該服務陣容的夥伴們。又期奠定初期運作之根基,特由總會指派幾位總幹事來協助帶領推動,也是期使能在最短時間內,予幫忙執行與有效建置組織及隊務之發展,相信這也是正面的作法。


我想如果把所謂「無擔任」救災隊職務之支會同仁,視為無能力之領導,這點似乎太過解釋,顯然惡意扭曲其本意。如以個人來說,小弟自認年資尚淺,各方面資歷經驗仍形不足,但在當許多前輩無暇參與情況底下,只好硬被趕鴨子上架,這並不是一廂情願、一寐相求。


各位也知道個人所隸屬支會業務相當的繁瑣,小弟是領「高雄縣支會」的薪水,所以工作重心當然要以所屬支會來全心投入,使能夠穩定會務成長,因此原本就沒什麼意願要去擔綱承攬這麼重大的責任。但如果一直都沒人肯願意出面,那總會苦心策劃要提升我「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服務能量,期依據會法第四條揭櫫之法定任務,不就都等於空談,而長期來投入的「備災救災與組織發展」計畫,不又回到原點了嗎?


所謂三會一體,個人的看法是:「朝可以精進努力的議題上,大家更應該互相體恤幫忙」。我們應拋開意識之爭,只固守本位主義而忽略共同耕耘之精神,所謂團結力量大,如果老是要在支支節節上計較的話,那我們還有什麼進步的空間可言呢?又這問題也吵了ㄧ段期間,既然已成事實我們就應該坦然面對,不要弄得大家都難堪不已、進退兩難,這樣對組織形象並不恰當。而真要爭上那一口氣也很簡單,個人已打算向總會建議辭去該大隊長之職務,並請重新調查到底誰有意願能夠出來幫忙的,我絕對立挺到底。


經常我們有許多人只會嘴巴講講,卻不願意真正實際去行動;每天指望人家給我們尊重,卻不願意採相對立場去尊重人家;甚而成天想著有不勞而獲的資源掉下來,卻也不思如何去共同開拓。記得之前我曾經說過我在獅子會時,如果獅兄們無法按期盡其義務,如捐款、繳納會費或參與各項活動,他們都不敢大聲講話,但在紅會裡似乎這種人卻經常存在,讓人見了就一肚子火。


【第二案】提到訓練基搜及演練、救災之情式,我想受過訓的人都知道,因為有這個訓練開啟了我們對「備災救災」觀念的挹注,也提升了各分支會救難英雄間之革命情感。而透過大型的救災演練,則是可以驗收精進與促進各體系間的融合,這個對我們在幫忙政府從事社區防災意識,與增廣自己的多元服務是有其絕對助益的。尤我們許多分支會在經過兩次的合作當中,相互吸收經驗,也適時在自己的所轄範圍中,得到了政府及相關單位的肯定,本會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人並沒有十全十美,處理任何事情也一樣。我們應該從錯誤當中去不斷的檢討改進、累積經驗並去學習成長。我也曾論述過,就算我們在怎麼妥善規劃,也趕不上災害來臨時的瞬變萬化;但要是我們不肯在平時去操作預習,和相互砥礪觀摩的話,根本不太可能去面對處遇。所謂有失敗才會記取教訓,有過失才會立即改正,這是千年不變的道理,如真要放棄掉平時該有的「在職訓練、聯合整備」作為,就等於自斷筋骨,憑白失去我們多年來的努力。


又總會成立北、中、南三支救災大隊之用意,本意乃希望提升「區域聯防」的功能,彌補地方救災人力上之不足而已,並沒有要取代分支會管理運用志工的意思。我們只希望在初期幾年來運用組織的力量,使協助鄰近友會幫忙培訓與建置救災服務隊伍,當有災害不幸來臨時,能有像「恆春救難隊」這樣的隊伍,機動投入該救難服務。


再則,我還是要藉此重申,我們不是領政府薪水的附屬機構,我們只是基於會法所定宗旨,期依照紅十字會七項基本原則,採同理心並根據需要,去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如果林林總總的災害都要志工們即刻放下手邊所有事情,予立即趕赴災害現場,那乾脆我們直接成立消防分隊來的快,而就算成立消防單位,總也有轄域性等之限制吧。


平心而論,許多人(包括我們自己救災隊的隊員),都把自己的隊伍太過理想化,自認隨時都有辦法應付一切,這是很要不得的。我們不應該脫離組隊的用意,我們是企盼透過大家反覆的研討訓練,增強其服務技能並有效益推廣出去,形成如種子教官般,幫忙培植多一點力量,當可以是我們表現時,我想我們都不會退卻,是吧!


              -------------------------【下方補一點96/2/3-4救災隊幹部訓練心得】----------------------------


成軍前【註】為順利隊務初期發展,總會特針對救災隊之各分隊長(含小組長)以上,假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內湖訓練中心,先期舉開為期兩天16小時之幹部訓練。首先由陳副會長豐義講授兩小時之有關「領導統禦」基本概念,他說他與總會長對在座每位幹部期待都很高,他嚴然希望透過組織化的形成,使每位領導幹部皆能熟悉各項指揮的角色,進而有效益去執行各項隊務發展工作。


他用「商人無銅臭味(有情感)、軍人威武像(山水自在心中)、讀書人無味道(學問)」期勉大家要以真誠、關懷、行動、專業、互信去面對一切情勢的發展。他也說繩結要牢固打緊才會好看,待人接物也一樣,他希望全體幹部們要用心帶人,並團結組織、以共榮共褥之精神執行每樣交辦的任務。


期間他舉例許多例子告訴我們,信任授權、充分負責與承擔責任,是種魄力與開拓心胸的展現,領導是互動的,而且無所不在,要融入到日常生活裡、徹底力行。而成事不必居功,好的領導者,更應需要習慣被領導,他警惕著:「積小敗為大勝、而積小勝則為大敗」。


陳副會長指出優秀的領導,在人的方面要知人善用,他以(1)親人不用、用人不親,要用比自己能幹的人(2)用心不疑、疑人不用,水道渠成自然沒沒有阻力。對事方面,做錯了不要怕,要記取教訓從不斷錯誤當中去學習成長。而為避免太多憾事發生,則需要事前充分準備,對任務要深刻了解,掌握得失條件,執行當中要檢討,尤獎懲要公平、對事不對人。


還有溝通是建立在互信之上,協調則不要只在站在自己立場,應尊重對方,有時候雖態度要和藹柔軟,但要該有的矜持仍要堅定,就事論事。而好的指揮者需要「下達命令要正確、任務說明要清楚、環境介紹要詳盡、協調分工要確實、指揮系統要簡單、工作執行要徹底與工作成效要檢討」。陳副會長盼望大家活學活用,不斷吸收增進,對人事時地物應充分掌握,領導統御可以是種藝術,而方法則是把他當成是我兄弟、一家人般的對待。


緊接著是蔡教官耀誠講授的通訊器材之操作與使用,這個與在隔天下午的狀況模擬和實務操作中應用相得益彰。午餐過後是台北市政府國際搜救隊許大隊長志敏,同大家分享的「災害現場指揮協調與風險管理」等四小時課程(該講議張貼在部落格中),他提醒擔任指揮者不應隨波逐流、面對複雜問題時更應平穩情緒、耐心以對。課程當中他也以許多經驗談,同大家說明各項戰略、戰術及作業之應用。他提醒往往最容易發生危險,都是在最後階段,他希望身為作業幕僚人員,應主動向指揮官提醒,適時給予意見參考,並協助分擔責任、壓力。


【第二天】上午則為林組長士閔講授的「災害現場應變指揮系統(ICS)」及「救災隊各組別角色、任務分工及作業程序」之單元,其中他亦運用之前922月間我們一同到美國位於德州農工大學裡災害應緊急變總署之教育訓練中心,一起學習之「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第一梯次基礎搜救進階訓練」之部份章節、圖片帶入同大家說明。而課堂上他亦不吝嗇指導大家面對媒體之相關要領等。


總觀兩天的集訓雖然短暫,但收獲卻非淺。回程當中我同幾位幹部講,那個模擬操作實務方式,可以排入既定演訓當中,而且可以多予操作練習,傳承給所有隊員們了解其「ICS指揮系統」之應變技巧,進而強化大家的處置能力,但願在真需要用到時,每位成員都能夠得心應手,順利救災。



1:三支救災大隊授旗成軍訂在96/5/5()上午【要練唱紅十字會會歌 () ,搭配總會舉辦慶祝「世界紅十字會日」舉行;另原訂96/3/17-20之複訓,則取消順延到11月。


2:總會承辦處楊專員已先讓我們拿回「安全鞋」九雙樣本【將併後續制服到了】,一併召開隊務聯繫會報給隊員們套量【PS:靜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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